歷史中儒家說商鞅變法是暴虐無道!是真的暴虐無道嗎?

自古人心總是套路深


儒家思想是克己復禮以為仁,主張以德治國。孔子所處的時代是春秋戰國時期,代表的是奴隸制社會。孔子生活的年代,正值春秋亂世時期,周室勢微,禮崩樂壞,社會動盪,諸侯爭霸,天下大亂。孔子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面對的是上至中央的周天子,下及列國的諸侯們,都是君不像君、臣不像臣,都是內乏涵養的品性,外無利民的德行。只會爭權奪利、殘暴恣睢、窮兵黷武、窮奢極欲。正因為如此的社會紛爭亂象,因而孔子以悲天憫人的心情著述立說,周遊列國,總結上古聖賢的治國理政經驗,希望各諸候國統治者能追隨古聖先賢的思想,祖述堯舜,憲章文武,提倡堯舜禹的治國理政經驗,效法周文、武王的禮義文明制度。樹立以天下為公的內聖外王思想,學習堯舜率天下以仁,已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窮則獨善其身,達則皆濟天下的理想境界。

倡導統治者要內具聖人的才德而外施王道,教以禮義,感化人民。既獨善其身,又兼善天下。積善累功,德洽百姓,而民從之,順天應人。

孔子正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修《詩》《書》,定《禮》《樂》,序《周易》,著《春秋》,形成了儒家思想體系,發揚了中華傳統文化信念和社會倫理觀念。

孔子的為政篇就說:為政以德,道之以政,齊之以形,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孔子反對苛政和刑殺,並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的政治論點。

商秧所處的時代是我國由新興的封建制度取代奴隸制的變革時期,當時周王室衰微,各諸侯國互相攻伐,鬥爭非常激烈,誰想立於不敗之地,誰就得尋求自強的途徑,時勢造英雄,秦孝公為了改變秦國的落後局面而尋求改革,這就為順勢而為的商秧提供了絕好的機會,商秧向秦孝公進說強國之術,秦孝公大為讚賞而欣然接受,改革措施有:廢除舊貴族的世襲特權,實行軍功爵制,獎勵軍功,論功行賞。實行編戶制和連坐法,獎勵個體小農經濟。推行郡縣制,廢井田,開阡陌,統一度量衡。這些改革措施都消弱了舊的貴族勢力,推動了宗族分封制向中央集權制轉型,確立了封建地主的社會生產方式,這在當時適應了時代的發展趨勢,使秦國在政治、軍事、經濟等各方面都得到發展,促使秦國達到了富國強兵的目的,也為秦國統一天下奠定了基礎。

識時務者為俊傑,儒家學術和商秧變法都是可取的,社會在進步,時代在發展,孔子也提出:“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以及溫故而知新的命題,國家體制要順應社會發展潮流,社會實踐的成功之處在於因勢利導,適應需要,盛世講德治,亂世用重典也是必須的,商秧變法淡不上暴虐無道。


德厚致遠


商鞅變法發生在二千年前的冷兵器時代,商鞅成功把秦人變成蠻人,秦人光著大膀子,腰裡彆著人頭。那場面獸人部落。也沒啥不好,秦人勇猛無畏不怕死,在戰爭年代那是相當霸道。

商鞅變法沒啥不好,加快了中國的統一。即使沒有商鞅,幾千年來封建王候也沒停止過逐鹿天下的遊戲,打打殺殺也沒消停過。古代帝王在和平年代還是不會用商鞅之法,過於殘酷,違反天道。霸道鬥不過天道,誰玩霸道滅誰,古今中外酷吏十有八九死在自己發明的刑具、酷法上。

即使滿清入關也關係到滿人的存亡,不融入主流社會,就會在歷史長河中消失。

現代戰爭不怕獸人部落。現代學商鞅好比古墓挖屍。還是讓商鞅安息吧!

熱兵器時代,蠻人一點入主中原的機會都沒有。

歷史長河流不盡,

封建王朝有輪迴;

今人再去看舊事,

食古不化夢中人。



不管了


商鞅其人,不過是一個冷血的“國家主義”打手,是一箇中國曆史長河中從未消失過的恐怖幽靈。

據《商君書》所載,其變法理念有三:

(1)欲求國家強盛,須剷除“仁義和平善良孝悌”。

(2)欲求國家穩定,須造就一套人人互相監視互相告密的社會機制。

(3)欲求國家長久,須秉持並實踐“弱民”、“愚民”理念。

據《史記·商君列傳》,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有三:

(1)按軍功受爵;

(2)強制百姓互相告密,有“奸”不告者腰斬;

(3)百姓只許務農,從事其他職業者,及因懶惰而致貧困者,全家沒收為奴。

商鞅是一個“言行合一”的人。他所推行的三大變法內容,與他的三大變法理念,是一種高度對應的關係。

(1)按軍功受爵,與剷除“仁義和平善良孝悌”之間的關係,《商君書·靳令》裡有一段解釋:

“國貧而務戰,毒輸於敵,無六蝨,必強。國富而不戰,偷生於內,有六蝨,必弱。”

這段話的大意是:無論國家是窮是富,都必須時刻處於對外戰爭狀態,如此國家才能強盛,才不會被“六蝨”侵害。“六蝨”是什麼呢?商鞅說了,指的是:“禮樂詩書、修善孝悌、誠信、貞廉、仁義、和平”。

(2)人人告密的社會機制,與國家強盛之間的關係,《商君書·開塞》裡有一段解釋:

“王者刑用於將過,則大邪不生;賞施於告奸,則細過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細過不失,則國治。國治必強。”

這段話的大意是:在民眾將要犯錯的時候懲罰他,就不會有大邪行出現,獎賞民眾當中那些告密之人,就不會有小過錯出現。民眾身在戰戰兢兢當中,大邪行沒了,小過錯也沒了,國家一定會大治,會強大。

(3)民眾的貧困,與國家強盛之間的關係,《商君書·弱民》裡有詳細解釋:

“民弱國強,國強民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民貧則力富,力富則淫,淫則有蝨。”“民辱則貴爵,弱則尊官,貧則重賞。”

這幾句話的大意是:百姓貧窮,就會有求富的動力;富有之後,就會“淫”(商鞅所謂的“淫”,指的是物質生產之外的東西,比如求智欲);“淫”了之後,國家就會有“蝨”(何謂“蝨”,見前文),就不能強盛。所以,國家必須想辦法,不斷“合法”拿走百姓所創造的財富,讓他們再度回到貧困線上。如此,才能讓他們長期將精力放在物質生產上,他們為了生存和求富疲於奔命,就不會有有精力去求智,國家就不會有“蝨”,就可以強盛。而且,民眾自覺地位低下,就會在意從國家獲取爵位,民眾自覺力量弱小,就會服從國家任命的官吏;民眾自覺生活平窮,就會渴望來自國家的分配賞賜。

所以商鞅變法的真正面目就是貧民,弱民,愚民。


歷史的影


我是北派說書人,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回答不盡人意,歡迎大家用磚來拍,回答順了您心意,歡迎點贊關注。

歷史上,儒家的理念是讓人信服的,但是儒家人一些做法是虛偽的,說書人雖不知道,儒家人到底有沒有說過商鞅的變法是暴虐無道的,但是以儒家的一派作風和習慣,這樣的事情還是做的出來的,畢竟貶低別人的學派,來提倡自己學派的優越度是很受用的,畢竟當時的商鞅是秦國法家的代表人物,其次就是,秦國在借用商鞅變法之後,確實秦國強大了,而且因為此,秦國一口氣吃掉了六國,統一了全國,成為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全國,奠定了中國基本版圖的國家,那麼為何你儒家沒有做到呢?

再次雖然秦國最終滅亡了,取而代之的西漢,當時西漢還在探索用那一個學派治國,反正法家是不行了,畢竟秦國當初確實有諸多詬病,然後到了西漢的漢武帝時期,漢武帝才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然而大家有沒有發現,西漢時期的儒家已經不是孔孟之道的純粹的儒家,而是法儒家混合,說白了就是儒家吸收了部分法家適合治國的精髓,你儒家不是高傲嗎?這是作甚?

再次,我們從人性的角度上分析,人類之所以狡猾,那是因為他聰明,正因為聰明,有了貪念之後,會無所不用其極的滿足自己的慾望,唯有立規矩,才可以讓它安靜下來。

法家立了規矩,傳承千年,難道犯錯打屁股是錯嗎?


北派說書人


我是木子樹,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商鞅變法,可以說是暴虐,但不能說是無道,因為他的暴虐是基於法的。

說他暴虐,因為:

商鞅變法的內容以及實施的過程上看,商鞅稱得上歷史上真正的鐵血人物,其心腸之硬、手段之酷、效果之巨、結局之慘,都難以找到超過他的第二人。

對商鞅來說,變法一旦開始就不能停止,因為那些世襲利益集團全是兇猛的攔路虎,會把他吃掉。那麼或者是將變法之車越開越快,碾死這些攔路虎,或者是成為他們的腹中餐。

商鞅橫下一條心,果決異常,有點像赴湯蹈火。他使用的方式實在殘酷,以至於被描述為“渭水盡赤,號哭之聲動天地”。

比如:

記載中,反對變革者最輕者也要在臉上刺字,或者割去鼻子。

他頒佈的法律中有一種連坐法,是典型的輕罪重刑,規定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互相告發,同罪連坐,誰告發了“奸人”,就與斬殺敵人一樣受到犒賞,不告發的就要腰斬。

一家藏“奸”,什伍同罪;如果客店裡收留了沒有官府憑證的人住宿,那麼店主人也要與“奸人”同罪。

當時實行了戶籍制,農民不得外出,不得經商,一旦經商,妻女就得充為官奴。結果觸犯新法的人比比皆是,有時一天就要處死七百餘人。

要知道七百人,在古代就相當於一個村莊了。

開列軍功爵位二十等,軍功的大小則簡簡單單十分明瞭,就按戰場上斬獲的人頭計。

農業方面按收穫糧食布帛計,凡從商和荒地破產者,妻女一律沒收為奴。

要求百姓以官吏為師,焚燒詩書;鼓勵層層告發;只要議論政令的,全都視為非法之徒,放逐邊疆。

所以說是暴虐的,如果你觸犯了那些苛刻嚴厲的刑罰,輕則流放,重則腰斬,一人從商,全家為奴!

在當時的秦國,法是誰都不能夠違反的!

甚至就連商鞅本人,也因為觸犯了一點法規,就被車裂而死!

從某種意義上說,商鞅的強國之道也是禍國之道。民不聊生,倫理喪盡,酷法無情,這就使秦帝國滅亡的種子在強盛的同時,也深深地播於地下。

這就是我的看法了,謝謝閱讀。


木子樹下看歷史


情人眼裡出西施,這個大家都知道。那仇人眼裡呢?

商鞅是法家,所謂法不容情,犯法就要受到懲罰。所以那個時候,秦朝的民風比較彪悍,經常打架鬥毆,藐視法律,後來好多人被割去鼻子耳朵。甚至皇上的叔叔也受到了懲罰。

那麼儒家呢?儒家最講究的是人情,講究孝順。曾經論語裡邊舉了個例子。如果縣官的父母犯了罪該怎麼辦?孔子答,白天把父母依法定罪,晚上去監獄揹著父母逃跑。或者叫做親親相隱,如果是平民犯罪的話,那必然是父親包庇兒子,兒子包庇父母。這和法家。這做事方法完全相反。當然儒家這麼做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你想呀,家裡人犯了法,然後家裡人去舉報,那麼是一個多麼冷酷無情,沒有溫暖的家庭和社會呀。

一邊是法不容情。一邊是情大於天。所以兩家必然會仇視。再加上儒家都是文人,都是玩筆桿子的。寫兩句壞話還不容易嗎?所以往往文人是不能輕易得罪的,得罪了一般都會在歷史上留下不好的名聲。

就拿焚書坑儒來舉例吧。燒的書裡邊好多都是有副本在官府存放,只不過不讓民間有而已,畢竟讀書多了之後不好控制嘛。還有一些書在燒之前特意寬限了30天。這30天內好多被燒的經典可以靠人背誦下來。這也是為什麼好多經典能夠流傳下來的原因。唯一損失比較大的是《詩經》,因為那個不能大聲朗讀,所以被限制了。

再來說坑儒坑的是些什麼人呢?全是那些煉丹的方士,就是相當於現在賣假藥的、騙人的。然後秦始皇就被黑慘了。

最後再來說說商鞅的為人。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就是主張嚴刑峻法。在商鞅之前許多法律執行都不到位。而商鞅則是真正的按照法律來執行。犯法的人一定會受到處罰,名聲肯定好不了。再說商鞅也沒有懲罰人的癖好。說他暴虐無道,確實太委屈了。秦國的富強都靠他呀!你得罪的人太多了。最後只能背鍋,落到一個五馬分屍的下場。但是他變法的主張卻保留了下來。讓秦國真正強大起來。


口嗨歷史


對於商鞅變法歷史上評論褒貶不一,談論商鞅變法,首先要了解當時變法的國情。戰國時期,秦國積貧積弱,久為強鄰欺辱,雖有一腔熱血,屢戰屢敗,割地獻城。然窮則思其變,變而圖其強。秦孝公即位後,意圖強國,求賢若渴,這就為商鞅入秦變法提供了條件。

變法內容包括廢除井田制,確立封建土地所有制,重農抑商,獎勵耕織,增加了國家的稅收。同時廢分封立郡縣,統一度量。還獎勵建功立業者,廢除世卿世祿制,並規定貴族犯法和庶人一樣給予處罰等。

那麼商鞅變法帶來了什麼變化?通過改革,秦國廢除了舊制度,創立了適合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制度。充盈了當時秦國的糧倉,使得秦國再也沒有發生過軍隊因無糧作戰而敗退的無奈,也打壓了狡詐投機的商人對秦的損害,轉而利用商人為秦的發展提供前進的動力。改革推動了秦國社會的進步,促進了經濟的繁榮。壯大了國力,為秦國的富國強兵和未來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

然而事物有兩面性,有利有弊,那麼變法又有那些黑暗面呢?商鞅變法簡單殘酷,總結起來就兩個字,獎與懲!而懲罰極為嚴酷,可以說是殘暴,例如偷盜幾片桑葉都可能面臨割鼻充軍,家人犯了法,如果其他人知道但是不告訴官府,就和犯罪者一樣的罪過。只要有人犯罪,哪怕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罪,那也是輕罪重罰,累及家人與鄰里。這樣極大地摧毀了民眾的思想,使民眾淪為帝國前行巨輪下的牛馬,不能說,不能聽,不能看,否則都有可能處罰重罪。

縱觀商鞅變法,以客觀的角度看待,在戰時確實促進了國家發展與穩定,使秦國一躍成為國富兵強的國家。值得一提的是促進了法律的認同,法大於情仍然是今天所提倡的。然而有的法律確實過於殘酷,百姓怨聲哀悼,苦不堪言!秦國興也變法,亡也變法!



馮仔說歷史


我覺得如何評價商鞅變法並不是單純從他的施行的制度,推行的法令來看的,而是要從整個大的社會背景和體制來進行分析。

首先,我們都知道,商鞅生活在的是一個戰火紛飛的年代,諸侯爭霸,弱肉強食,征戰與殺戮是這個時代的主旋律。在這裡,底層的人民是當之無愧的炮灰,他們的鮮血與屍骨遍佈著這片古老的土地。毫無疑問,人民只是君王手中的武器,他們沒有別的選擇,生存或者死亡,遊戲的規則從來不在他們的手中,他們甚至比一個物件兒要低賤,並且,沒有置喙的餘地,沒有改變的契機,因為他們生而低賤。

而商鞅的變法,從根本上打破了這種固化的階級,他給予了普通人以改變命運的機會,如果是我處於當時的刑法統治中,我會恨他,會對他充滿了怨氣,但是我確會是這種制度的維護者。對百姓而言,他讓我有了改變階層的渠道,只要悍不畏死,只要浴血奮戰,命運便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是做一個碌碌無為的我,還是做一個指點江山的我,都是自己意志的決定。

如果我是一個有遠見的貴族,我也會支持商鞅的變法。貴族本身的起點就比大多數人的高,我可以奮鬥去觸摸更廣闊的空間,而不是在籠子中互相爭鬥,當然這並不能阻止我要商鞅的小命兒,畢竟他確實觸動了整個階層的利益。

他對的起百姓,對得起國君,對得起貴族,所有的階層都是這場變法的受益者,甚至於整個社會都是。他的變法殘忍嗎?他唯獨對不起的只有自己,他一往無前,他沒有給自己留下後路,他最終成為變法的犧牲品,歷史卻在享受變法的果實。








書蟲跳跳糖


“暴虐無道”,有個相對參照物,這個參照物就是商鞅制定的法律。在商鞅之法沒頒佈前,人們有個行為習慣,但法頒佈後,當人的行為觸犯了法時,自然無情。從秦能統一六國來講,商法是功不可沒。但從當今之人本的視角來看,當然暴虐。所以它有個相對說!


世界人類命運共同體


商鞅變法是我國曆史上一場比較深刻的社會變革,有力地打擊了舊的世卿世祿制和舊的生產關係,使落後的秦國一躍而為壓倒山東六國的一等強國,併為後來秦始皇統一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

【經濟措施】

商鞅對經濟的改革是以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為重點。這是戰國時期各國中唯一用國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國範圍內改變土地所有制的事例。

1、廢井田、開阡陌:

法令規定,允許人們開荒,土地可以自由買賣,賦稅則按照各人所佔土地的多少來平均負擔。此後秦政府雖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田、山林川澤及新佔他國土地等,但後來又陸續轉向私有。這樣就破壞了奴隸制的生產關係,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

2、重農抑商、獎勵耕織:

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因棄本求末,或遊手好閒而貧窮者,全家罰為官奴。商鞅還招募無地農民到秦國開荒。為鼓勵小農經濟,還規定凡一戶有兩個兒子,到成人年齡必須分家,獨立謀生,否則要出雙倍賦稅。

3、統一度量衡:

為了保證國家的賦稅收入,商鞅製造了標準的度量衡器,如今傳世之“商鞅量”,當時統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嚴肅認真的。商鞅還統一了鬥、桶、權、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國人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犯。

【政治措施】

商鞅對政治的改革是以徹底廢除舊的世卿世祿制、建立新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為重點。他在這方面的貢獻遠遠超過李悝和吳起。

1、勵軍功,實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爭,各以輕重被刑”,以獎勵軍功而禁止私鬥。規定爵位依軍功授予,宗室非有軍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

2、除世卿世祿制,鼓勵宗室貴族建立軍功

《史記》記載,秦國規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3、改革戶籍制度,實行連坐法:

為了加強封建專制的統治,管理廣大居民,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輕罪用重刑。

4、推行縣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 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削弱了豪門貴族在地方的權力。

5、定秦律,“燔詩書而明法令”:

商鞅的該措施是為了排除復古思想的干擾。然而,商鞅開創的“燔詩書”的高壓政策,不僅極端壓制了人民的思想,對於中國文化典籍也是一種摧殘。

商鞅變法成功的原因

1、商鞅變法代表了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順應了新興地主階級要求推翻奴隸主貴族統治,發展封建經濟,適應了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這是變法成功根本所在。

2、變法得到強有力的統治階級秦孝公的支持,變法措施執行堅決,改革全面徹底。

3、法家思想的傳播,商鞅個人對守舊勢力的論戰,奠定了變法的理論基礎。

4、商鞅取信與民,厲行法治,賞罰分明,敢於同舊勢力做鬥爭,得到人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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