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斷病原體傳播 堅決撲滅零星闇火
福建要求:發熱人員就診轉運收治必須按這份《導則》操作
東南網3月8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周琳) 當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吃勁的關鍵時期,我省疫情火星火苗和零星闇火仍然存在,境外疫情輸入風險增大,疫情反彈風險不可忽視。為抓緊抓實抓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四早”“四快”要求,福建7日印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發熱人員就診轉運收治操作導則》,更好地規範發熱門診管理,加強發熱人員管控,阻斷病原體傳播,防止疫情反彈。
按照這份《導則》,發熱人員該如何進行就診轉運收治?
第一步:嚴格發熱門診管理
各級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傳染病預檢分診管理辦法》,嚴格實行預檢分診制度,要在遠離門診、急診的獨立區域設置發熱門診,有醒目標識,合理劃分清潔區、潛在汙染區和汙染區,落實分區管理。保持良好通風、落實消毒隔離措施,防止人流、物流交叉。嚴格執行發熱病人接診、篩查流程,認真落實病人登記報告制度,密切關注有新冠肺炎相關流行病學史、咳嗽、發熱等症狀的患者。承擔發熱門診的醫務人員按一級防護著裝,進入隔離留觀室按二級防護著裝。凡不符合規範要求的發熱門診要立即整改,基層醫療機構不符合規範要求設立的發熱門診要立即關停。
第二步:嚴格接診報告流程
(一)個體診所、村衛生所、社區衛生服務站、門診部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預檢時發現發熱病人或群眾線索反映發熱病人,應做好病人信息登記,及時向縣(市、區)指揮部指定的轉運機構申請轉運至縣級定點醫院發熱門診診治;在半個小時內向村委會(居委會)負責人報告,村委會(居委會)負責人應立即將發熱病人信息報告鄉鎮(街道)負責人。
(二)縣級非定點醫院和設有發熱門診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就診的發熱病人要登記、初步排查,發現可疑發熱病人應在半個小時內向縣(市、區)、鄉鎮(街道)負責人報告,及時向縣(市、區)指揮部指定的轉運機構申請轉運縣級定點醫院發熱門診診治。
無設置發熱門診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就診的發熱病人,參照可疑發熱病人進行報告、轉診,不得私自留診發熱患者,不得讓患者自行離開或任由到其他醫療機構就診。
(三)市級非定點醫療機構和縣(市、區)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發現可疑發熱病人應在半個小時內向市、縣級負責人報告。及時按診療方案進行篩查,採集標本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病例,應立即送市級定點救治醫院治療。檢測結果為陰性的可疑發熱病人應隔離留觀治療,如排除新冠肺炎,確定為其他疾病的,轉醫院其他病區治療。
(四)在榕省屬醫院和部隊醫院發熱門診發現可疑發熱病例應及時聯繫福州市晉安區醫院,按規定程序轉運至福州市晉安區醫院留觀治療,確診後轉診至福州肺科醫院治療。
(五)零售藥店要對購買退熱、止咳藥品的人員做好體溫測量,填寫《購買退熱、止咳藥品信息登記表》,勸導發熱、咳嗽患者及時就診,及時將信息推送轄區醫療保障局或市場監管局轉報所在縣(市、區)指揮部。由指揮部督促患者所在社區(村居)做好患者健康管理。
第三步:嚴格專人專車轉診接送
(一)各縣(市、區)需轉診的發熱病人由縣(市、區)應急指揮部指定部門安排車輛轉運、接送,市級非定點醫院需轉診的發熱病人由設區市應急指揮部指定醫院或部門安排轉運、接送;在榕省屬醫院及部隊醫院由福州市指定的晉安區醫院負責專人專車轉運。市、縣指揮部應對外公佈聯繫電話,指定專人接聽,做好接聽記錄登記(含時間、報告人、派出車輛等信息),並在接到轉運需求電話10分鐘內派出車輛。
(二)轉運過程要參照《新冠肺炎病例轉運工作方案(試行)》中的要求,參與轉運新冠肺炎病例的醫務人員和司機應嚴格按要求做好自我防護,轉運患者後及時更換全套防護物品。每次轉運後,應開窗通風、做好車廂及物體表面消毒,方可再轉運下一例患者。
(三)醫療衛生機構要積極配合做好發熱病人專車轉運、接送工作,安排醫護人員陪同轉診。轉運車輛要做好轉運人員的交接單記錄(含轉運時間、患者姓名、車輛和接收醫院等信息)。
第四步:嚴格做好流行病學調查
接到醫療機構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報告後,屬地疾控機構要及時組織流調,將調查範圍從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觸者,延伸到與密切接觸者的接觸人員,醫療機構、社區(村居)、公安派出所等要全力配合,快速處置,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並第一時間反饋調查結果及建議。對縣(市、區)上報的流行病學調查報告,省、市兩級及時複核,若發現有漏洞要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五步:嚴格落實責任
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嚴格遵守發熱門診有關規定和本導則要求,不得私自截留髮熱病人、不得推諉拒診發熱病人、不得延誤轉運發熱病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發熱病人信息。對因工作不力造成推諉、拒診、漏診和延誤,給疫情防控帶來負面影響、導致疫情擴散蔓延的,將嚴格依法依規對有關單位和個人倒查追責問責,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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