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發驚走吊死鬼,用刑說謊,瞎子報仇(紀曉嵐著)

王發驚走吊死鬼 


    有一次,奴僕王發夜裡打獵歸來,看見一個人抓著兩個人的胳膊,向相反的方向拉扯,但一點聲響也沒有。

    他以為是盜賊趁著天黑搶劫財物,就向空中放了一槍,那兩個人跑開了,另一個人也往回跑了,轉眼就不見了,他這才知道有鬼。

    等到了村口,看見有一家人點著燈,人客來往,聲音嘈雜,一打聽才知是有位新娘上吊後又醒了過來。

    新娘說:“婆婆叫我晚飯做餅,餅被狗叨走了兩三個,婆婆懷疑是我偷吃了,就狠打我的嘴巴。我承受不白之冤無處訴說,就呆立在樹下。一會兒,有一個女人過來勸我,說受到這樣的冤枉不如去死。我猶豫不決時,另外又有一個女人前來,慫恿我自殺,我恍恍惚惚,不知不覺就解下帶子上吊,那兩個女人還幫助我。我感到憋悶痛苦,真是難以形容,漸漸地我好像睡去了一樣,身體也似乎走出門外。一個女人說:“我先講的,應代替我。”

    另一個女人說:“如果我不來,她不會下決心上吊,應該代替我。”

    她們正在爭執,忽然一聲響雷,只見火光四射,那兩個女人被嚇跑了,我就又回來了。

    後來王發夜裡回來,就遠遠地聽到哭罵聲,說破壞她的事,誓必殺了他。

    王發卻也不怕,一天晚上,王發又聽到哭罵聲,王發呵斥道:“你是殺人犯,我是救命恩人,即便告到神那兒,我也會有理的。你敢殺就殺,何必虛張聲勢嚇唬人?”

    鬼從此再也不敢糾纏他了。

    不過救人於死地,就會招致兇手的怨恨,怪不得遇到此類事情袖手旁觀的人居多數。王發可以說是與這些人大不一樣。《閱微草堂筆記》



用刑說謊


    劉擬山家丟了金手鐲,便拷問小女奴。

    小女奴承認賣給了打著鼓收破爛的。

    又拷問收破爛的衣著長相,去找卻沒有找到。

    於是又拷打小女奴,忽然棚上輕聲咳了兩聲說:“我住在你家四十年,從來也不願露出身形聲音來,所以你不知道有我。今天我實在不能忍受了。這個金手鐲不是夫人檢點雜物時,錯放到漆妝盒裡了麼?”

    按照所說的去找,果然不差;而小女奴已被打得體無完膚了。

    劉擬山終生懺悔,他常說:“時時難免有這種事,怎能處處有這樣的狐狸?”

    所以他任官二十多年,審案時未曾以刑訊逼供。《閱微草堂筆記》



瞎子報仇


    瞎子劉君瑞說:有一個瞎子,年紀三十多歲,總在衛河畔來往。

    遇到停船的人,就一定要問“這裡有殷桐嗎?”

    而且一定還會重申:“是夏殷的‘殷’,梧桐的‘桐’。”

    有人晚上與這瞎子睡在一處,只聽他說夢話也總是念叨這兩個宇。

    問他的姓名,則他過十天半月就要變一次,也沒有人向他問個究竟,這樣過了十多年,人們都認識他了。

    有時他正要開口問,人們就說:“這裡沒有殷桐,你到別處去找吧。”

    一天,運糧的船隊停泊在岸邊,瞎子又像往常一樣去問,只見一個人挺身跳上岸來,說:“是你嗎?殷桐在這裡,你能把我怎麼樣?”

    只見瞎子發出虎吼般的狂叫聲,撲上去抱住他的脖子,用嘴咬他的鼻子,血流淋漓滿地。

    眾人上前想拉扯開,但瞎子抱得死死的,根本拉不開,結果兩人一齊滾入河中,隨著水流沉沒了。

    後來人們在天妃宮前發現他們的屍首(屍首漂不出入海口,凡是在河中沒有找到屍體,在天妃宮前一定會浮出來),只見殷桐將瞎子左邊的肋骨全部捶斷,但瞎子始終沒有放手,他的十個指頭摳進殷桐的肩背達一寸多深,殷桐兩邊臉上的肉幾乎全被咬掉。

    人們終究還是不知道他有什麼冤仇,估計是殺害父母的冤仇。

    以一個沒有雙眼的人,來搜尋一個有眼的仇人,不可能發現幾乎是肯定無疑的;以一個殘疾弱小的人,來與一個強壯兇橫的人搏鬥,不會取勝也幾乎是肯定無疑的。這比起伍子胥要報楚國的殺父之仇,是更為困難的。但他仍然十幾年不改變自己的決心,結果竟然咬了仇人的肉報了冤,這難道不是因為他精誠之至,連天地也不能違揹他的意願嗎?南宋高宗不肯出師北伐收復金人佔領的北方,迎回徽欽二帝,而躲在臨安遊山玩水,輕歌曼舞,終究是不能以國勢衰弱為理由替自己開脫的。《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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