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詞若狂第二,哪個敢稱第一?豪放詩詞185:辛棄疾《賀新郎》

賀新郎

邑⑴中園亭,僕⑵皆為賦此詞。一日,獨坐停雲⑶,水聲山色,競來相娛。意溪山欲援例者⑷,遂作數語,庶幾彷彿淵明思親友之意雲⑸。

甚矣吾衰矣⑹。悵平生、交遊零落,只今餘幾!白髮空垂三千丈⑺,一笑人間萬事。問何物、能令公喜⑻?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情與貌,略相似。

一尊搔首東窗裡⑼。想淵明《停雲》詩就,此時風味。江左沉酣求名者⑽,豈識濁醪妙理⑾。回首叫、雲飛風起⑿。不恨古人吾不見,恨古人不見吾狂耳⒀。知我者,二三子⒁。


此詞若狂第二,哪個敢稱第一?豪放詩詞185:辛棄疾《賀新郎》


此詞若狂第二,哪個敢稱第一?豪放詩詞185:辛棄疾《賀新郎》

註釋

⑴邑:指江西上饒市鉛(yán)山縣,辛棄疾在此建有瓢泉別墅。

⑵僕:作者自稱。

⑶停雲:指停雲堂,在瓢泉別墅內,以陶淵明《停雲》詩命名。

⑷意溪山欲援例者:我想溪山想要依照舊例(指陶淵明隱居事)吧。

⑸庶幾彷彿淵明思親友之意雲:希望差不多和陶淵明《停雲》詩“思親友”之意相近。庶幾,表示希望或推測。

⑹甚矣吾衰矣:《論語·述而》:“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這是孔丘慨嘆自己“道不行”的話,作者藉此感嘆自己的壯志難酬。

⑺白髮空垂三千丈:李白《秋浦歌》:“白髮三千丈,緣愁似個長。”

⑻能令公喜:《世說新語·崇禮》記載,王珣和郗(chī)超都有特殊的才能,受到大司馬桓溫的器重和提拔;王珣擔任主簿,郗超擔任記室參軍。郗超這個人鬍子很多,王珣身材矮小。當時荊州人給他們編了幾句歌謠說:“髯參軍,短主簿,能令公喜,能令公怒。”(大鬍子的參軍,矮個子的主簿;能叫桓公歡喜,能叫桓公發怒)。

⑼一尊搔首東窗裡:陶淵明《停雲》詩中有“搔首延佇”“有酒有酒,閒飲東窗”的句子。

⑽江左沉酣求名者:蘇軾《和陶飲酒二十首》:“江左風流人,醉中亦求名。淵明獨清真,談笑得此生。”江左,長江以東,即江東,東晉都建康,而建康所處的江南在古時被稱為“江東”,後人多以之代指東晉。

⑾豈識濁醪(láo)妙理:杜甫《晦日尋崔戢(jí)李封》“濁醪有妙理,庶用慰沉浮。”濁醪,濁酒。

⑿雲飛風起:劉邦《大風歌》:“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

⒀不恨古人吾不見,恨古人不見吾狂耳:《南史·張融傳》:“不恨我不見古人,所恨古人又不見我。”

⒁知我者,二三子:《論語·述而》:“二三子以我為隱乎?吾無隱乎爾!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丘也。”(諸位認為我有什麼隱瞞的嗎?我對你們沒有什麼隱瞞的。我沒有什麼行為不可以告訴你們的,這就是我孔丘。)


此詞若狂第二,哪個敢稱第一?豪放詩詞185:辛棄疾《賀新郎》


此詞若狂第二,哪個敢稱第一?豪放詩詞185:辛棄疾《賀新郎》

簡析

此詞約作於慶元四年(1198)左右。1196年,辛棄疾在上饒的居所帶湖莊園失火,舉家移居瓢泉,過著遊山玩水、飲酒賦詩、閒雲野鶴的村居生活。

上片敘述詞人面對青山產生的種種思緒,感慨歲月流逝、人生短暫而壯志難酬,將自己的情與青山相比,委婉地表達了自己寧願落寞,決不與奸人同流合汙的高潔之志。下片借飲酒抒懷,抒發清心淡泊的高尚節操和超凡脫俗的狂放個性,道盡了詞人特立獨行的超逸豪放,點明瞭詞人胸中的慷慨激越。結句“二三子”再嘆知音稀少,詞人“思親友”思的就是這“二三子”。

這首詞幾乎句句用典,卻能熟練化用典故和前人詞句,渾然天成,有千錘百煉之功。詞人此時雖已暮年,但狂放不減半分。岳珂《桯(yíng)史·卷三》記載,辛棄疾每逢宴客,“必命侍姬歌其所作。特好歌《賀新郎》一詞,自誦其警句曰:‘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又曰:‘不恨古人吾不見,恨古人不見吾狂耳 。’每至此,輒拊髀(fǔbì)自笑,顧問坐客何如。”


此詞若狂第二,哪個敢稱第一?豪放詩詞185:辛棄疾《賀新郎》


此詞若狂第二,哪個敢稱第一?豪放詩詞185:辛棄疾《賀新郎》

最豪放名句

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不恨古人吾不見,恨古人不見吾狂耳。


此詞若狂第二,哪個敢稱第一?豪放詩詞185:辛棄疾《賀新郎》

辛棄疾(1140-1207),字幼安,號稼軒,濟南歷城(今濟南市歷城區)人,南宋愛國詞人,有“詞中之龍”之稱。與蘇軾合稱“蘇辛”,與李清照並稱“濟南二安”。辛棄疾生於金國鐵蹄蹂躪下的濟南,21歲參加抗金義軍,不久歸宋,任江陰籤判,後又任江西、湖北、湖南等地轉運使、安撫使等職。42歲被彈劾落職,退居江西信州長達20年之久。64歲起相繼被起用為浙東安撫使、鎮江知府、樞密都承旨等職。他力主抗金,卻不被重用,臨死仍在高呼“殺敵!殺敵!”病逝後贈少師,諡號“忠敏”。辛棄疾命運多舛,壯志難酬,把滿腔激情和對國家興亡、民族命運的關切,全部寄寓於詞作之中,風格沉雄豪邁,情緒激盪多變。辛詞喜用典,意蘊豐厚。有《稼軒長短句》傳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