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村委会一旦做了这4件事就违法!如果违反,农民可起诉

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今春看又过,何日是归年?乡下,一个多么令人向往的地方。从18年土地征收开始,土地就变得非常的重要,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村干部扮演者重要的角色,村干部处理着村里大小事务,农村拆迁,村委会一旦做了这4件事就违法!如果违反,农民可起诉。

农村拆迁,村委会一旦做了这4件事就违法!如果违反,农民可起诉

下面列出四种情况向村委会没有权利,如果他们这样做,农民可以做出合理的合理怀疑和反对!

1、村委会无权组织征地拆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村干部是无权组织征地拆迁的。

2、委员会无权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村里无权收回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并重新分配。村委会既没有买卖集体土地的权力,也没有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农民有30年家庭责任承包权,土地产权属于农民,但是农村干部(非公务员)素质地下,知识文化程度不高,违法现象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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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委会无权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土地征用进行赔偿

为了公共利益目的而进行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可以简单总结为四个步骤:市、县级政府报批——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公告——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拟征地公告、征询村民意见、实地调查登记、拟定一书四方案并报批、张贴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并报批以及批准、土地补偿登记、实施征地补偿与支付补偿款,这些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流程,缺一不可。由此可见,村委会无权征收土地或实施征收行为。

征收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直接分发给村民,而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拥有,但是,并不代表着这笔款村干部可以随意支配。

4、村委会无权代表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村民自行签订赔偿协议,村民委员会签发签证的,不予计算。征收土地时,征集方委托村委会签订赔偿协议,村民委员会可以代替村民签订协议,或者村民委员会无权变更村民。

以上这4项村干部是不能碰的,一旦越过法律红线,村民就有权维持自己的权益并提起诉讼,村委会的决定侵犯集体权益的,可以诉讼解决,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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