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陽:拖欠磚款久不還 傾力執行促和解

在安徽省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傾力執行下,申請人湯某與被執行人王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王某按照和解協議的約定履行全部義務後,申請人向法官出具結案證明,該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就此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據瞭解,申請執行人湯某與被執行人王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2018年9月,潁東區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判令王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償還湯某磚款39143元。後雖王某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依法審理後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因王某在判決生效後未償還磚款,湯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依法郵寄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並多次勸說王某主動履行還款義務,王某起初對法官的勸說置若罔聞,不予理睬。但法官仍不懈努力,向其耐心解釋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的不利影響,王某聽到法官勸說後經過深思熟慮,明白了其中的利害關係,便與申請人協商達成了和解協議,並全部履行了義務,申請人也同意案件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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