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玻璃涉嫌違規被立案調查,投資者可進行索賠登記


金剛玻璃涉嫌違規被立案調查,投資者可進行索賠登記

(臧小麗律師團隊)

廣東金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金剛玻璃,股票代碼300093。

2019年1月24日,金剛玻璃公告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該公告沒有披露“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具體事項。2019年4月30日,審計機構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對金剛玻璃2018年財務報表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標審計意見的主要理由是:金剛玻璃存在關聯方佔用大額資金及大額非交易性資金往來的情況,會計師事務所無法判斷金剛玻璃關聯方和關聯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2019年6月6日,金剛玻璃發佈《關於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彙總表的專項審核報告》,證實金剛玻璃的控股股東拉薩市金剛玻璃實業有限公司、以及多家子公司均存在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違規情況,其中僅大股東佔款,2018年度佔用資金累計發生金額23736.2萬元,2018年期末大股東佔用資金餘額為29925.95萬元。

除了違規佔用資金以外,2019年6月6日,金剛玻璃還發布了《關於公司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2015年至2017年連續三年的財務報告存在財務會計差錯,審計機構重新進行了追溯調整。

證券維權律師、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指出,雖然金剛玻璃已經公告表示“2019年6月6日追回所有資金佔用款項”。但是,關聯方佔用上市公司的資金會損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東的利益,也是證券監管部門監管的重點。後續金剛玻璃被證監會處罰的可能性非常大。一旦證監會對金剛玻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落地,因金剛玻璃信息披露違規的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主張索賠。

結合該公司的違規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臧小麗律師認為,有望獲賠的金剛玻璃投資者範圍是:凡在2019年1月24日前買入金剛玻璃股票(300093),且在2019年1月25日及之後賣出該股票的投資者。

(以上可索賠範圍為證券維權臧小麗律師的暫定標準,最終以法院生效裁判認定為準。)


欲參與索賠的金剛玻璃投資者需要準備的資料

1、買賣金剛玻璃(300093)的全部對賬單或交割單原件。

2、身份證複印件;

3、證券公司營業部出具的證券開戶確認單(對賬單能打出投資者身份證號碼的可不提交開戶確認單);

4、另附上投資者的聯繫電話、地址及電子郵箱。

律師收到以上資料後,首先將免費為提供材料的投資者確定是否符合條件,並計算是否存在損失。如果投資者符合起訴條件的,律師將提供進一步準備起訴的材料給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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