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地“搶人”出大招!成本價購房,就業最高獲萬元補貼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鼓勵各類人才到轄區企業就業的意見

  為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務工就業人員的影響,在全面落實國務院及各級政府穩就業促發展惠民政策的同時,現就鼓勵各類人才、務工人員就地就近到十堰經開區企業就業,提出以下支持意見:

  一、對企業新增員工給予一次性補助

  凡在疫情期間(市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期間)與轄區工業企業新簽訂勞動合同或企業人事部門認可的勞動關係的員工,開發區按高級工5000元/人、中級工2000元/人、初級工1000元/人、普工5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二、落實企業老員工待崗期間待遇

  對轄區工業企業復工後按時返崗的老員工,在疫情防控待崗期間的待遇,由所在企業按照有關政策落實到位。企業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區財政予以補助

  三、對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給予一次性補助

  鼓勵十堰市內大中專及技校畢業生到開發區就業,按照本科1萬元/人(原二級學院畢業生5000元/人)、大專生(含高職)3000元/人、中專生(含技校)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四、對重點企業員工給予成本價購房激勵

  對在開發區重點工業企業工作五年以上的骨幹員工(特別優秀者可縮短至三年),享受與開發區本地居民同等的教育和醫療資源,可優先辦理戶籍轉入,在開發區無固定房產的,允許按成本價在指定樓盤購買商品房一套

  五、實行體檢和中藥預防補助

  凡疫情期間上崗的轄區企業員工一律統一組織體檢和中藥預防,由開發區指定醫療服務機構提供優惠服務和補貼,員工住宿由企業或政府免費提供,實行全封閉管理

  六、申領條件和程序

  補助對象原則上為開發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員工,具體企業名單由區經發局和高新局報管委會確定。就業情況以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憑證為準,由區人社中心負責審核。

  用人單位對員工信息負責,並負責相關補助或獎勵的統一申報、統一發放、統一管理。若員工未滿一年以上服務期或虛報冒領及有其他弄虛作假情形的,由申報企業負責收回所發放補貼,並視情況對所在企業和當事員工納入不誠信名單管理。具體申請程序由區人社中心會同區經發局另行制定。

  聯繫人:林芳 0719-8319060 13971906889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020年3月6日

  十堰經開區人社中心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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