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兩高兩部”意見 滬檢察機關對一起危險駕駛案犯罪嫌疑人宣告相對不起訴

新民晚報訊 (通訊員 簡寧 記者 屠瑜)近日,長寧區檢察院對一起危險駕駛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進行相對不起訴宣告。

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系某醫療科技公司總經理,2020年1月8日22時許,其酒後駕駛機動車,自酒店停車場行駛至該酒店門口等待代駕司機時,被民警查獲。

依據“兩高兩部”意見 滬檢察機關對一起危險駕駛案犯罪嫌疑人宣告相對不起訴

長寧區檢察院審查認為,胡某某危險駕駛距離較短,乙醇含量較低,主觀惡性較小,到案後如實供述,且自願認罪認罰;胡某某作為企業負責人,主要為全國200多家醫院的影像、放療等大型醫療設備提供硬件維保和軟件研發服務,其被採取強制措施期間仍積極履行企業負責人職責,疫情防控期間為全力保障CT等診斷設備正常運行,特地調派十多名工程師為武漢大學中南醫院、武漢市第四醫院等30多家重點地區定點收治醫院提供人員技術支持和備件保障,公司還向合作的定點收治醫院捐贈防護服、消毒液和口罩5批次。

鑑於胡某某犯罪情節輕微,其所管理的醫療設備維保企業復工復產、全面有序運轉直接關係疫情防控,長寧區檢察院根據中央政法委會同“兩高兩部”制定的《關於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依法決定對胡某某相對不起訴。

3月4日,長寧區檢察院對胡某某公開宣告相對不起訴決定,同時對其進行訓誡教育,胡某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和法律後果,並當場表示自己將帶領員工繼續做好抗擊疫情的相關工作,在全面復工後加緊醫療設備技術研發,在醫療防疫領域做出更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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