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了新的事業單位,但是原單位不給開證明怎麼辦?

逸朵61326


如果是你先前沒跟領導報告,偷偷的參加考試,那就是你的不對了,這個新崗位與你無緣,就算開了證明,人社部們也根本不鳥你。


實用內家拳法踐行者


想方設法得到證明。

1.搞清楚原單位不給開的原因,如果是原單位主觀上認為人才流失嚴重等原因不給開,那是他的主觀意願,沒有道理,那你就要刨根問底,直到對方的說法站不住腳,妥協。如果是其他的原因,比如說原單位籤的合同是三年,你第二年考走了,確實人家把文件擺在那裡,是挺有說服力,但事在人為,不給開調動,那就寫辭職信,合同期不滿,可以辭職呀,辭職可以解決合同不到期的問題。

2.要看清楚自己的想法,如果去新單位的決心很大,就要排除萬難,不管是軟磨硬泡,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還是表決心賺同情,自己要努力。

3.這一點很重要啊,你要打聽一下此前有沒有跟你類似情況的人,最好就是你本地本單位的,十有八九是有,打聽一下別人當年是怎麼解決這個問題的。只要解決了,你的問題得到解決的希望很大很大。

4.問一下親戚長輩,打聽他們聽說的事,看看他們有什麼好辦法。很多單位敲定能不能給你開證明的都是跟長輩們年紀差不多的領導,所以多聽多思考多實踐。


棗棗


單位與你建立勞動關係後,意味雙方就建立了對等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你考上了新的事業單位,並不意味著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自動的解除。單位不願給你出具證明,可能有三種原因:

一是單位對你才能認可,不願少才流失,為挽留人才而出此下策不開證明;

二是你事先沒與單位溝通,你的崗位暫時又沒有合適的人來承擔,單位從自身利益考慮,不願給你開;

三是你對單位沒有足夠的尊重,認為考進了事業單位,單位必須讓你走,單位因你的傲慢不尊重而依合同不願給你出具證明。

你如果確實想走,就分析下單位不出具證明的原因,對症施策,你就能成功。

總結:當然我要提醒的是辦好事情關鍵是要學會尊重,以情感人。傲慢只會令人討厭,尊重是互相交流溝的基礎,情感是解決問題的潤滑劑。


金陵祥子


您好,山東華圖為您解答!

從開證明來看,您是已經進入了面試前資格審查的階段,還未能面試。

1.資格審查必須要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者解除工作協議證明的,可以與原單位好好協商一下,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2.如果您有十足的把握,肯定面試能成功且體檢、政審都能順利的話,可以與原單位離職,但是也要確保在原單位能順利拿到離職證明,並且檔案能順利調走的情況下才能離職。3.如果您想要離職的話,建議與現在的招考單位先打電話說明情況,問下離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以下為資格審查公告附件-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祝您順利!


山東華圖


這個問題就看你當時報考前是怎麼處理的了!如果你在原單位工作很好,上進心強,人緣也不錯,領導還賞識你,各方面待遇也都挺好的,估計你也沒有再報考新單位的想法了!是不是自己感覺原單位咋整都不順心,各方面的關係處理得也不是那麼和諧,待遇方面也不太好,還不受領導的待見,同事之間關係挺緊張才想往新單位考的?既然考上了新的事業單位,原單位不給開證明,這就需要走感情路線了,主動去找原單位一把手,把你自身的實際情況如實向領導彙報了,爭取領導的理解和支持,好好求求領導高抬貴手,通融一下唄!俗話說:人挪活,樹挪死嘛!換個環境不見得是壞事呦,即使到新單位了也不會忘記原單位老領導成全自己的恩情之類的表態是必不可少的,打好感情牌至關重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我想你的領導也會被打動的,最終也會幫助你達到目的!總之,你找領導之前要好好斟酌一下話怎麼說,記住自己的態度必須得誠懇!


珊旻



一般來講,原就業單位都不會為難參考人員的,畢竟也曾經出過力流過汗的員工,選擇更好的前程,單位和領導都會支持。只要在單位人緣不差,工作也幹得不錯,這份證明很容易協商,由用人單位出具。好一點的,還允許請假帶薪參加考試,考上了更好,考不上了大不了再回來繼續上班。


如果是用人單位不允許參加招考,或者不允許在職職工參加招考,職位和“同意報考證明”二選一,則需要鄭重考慮。既然選擇了事業單位,也可以辭職專心準備,有付出才有回報。如果考試成績太差,沒有什麼前途,也沒有後續計劃和打算,還是留下來好好工作,事業單位並不是唯一最好的職業,只要有能力,在哪兒都會發光。千萬不要走錯路,開具假證明,一經查出,不僅考試不會通過,還會因誠信,影響以後的考試和工作。


我是麥師兄


我覺得吧完事都有兩個面。

首先,你在決定要考事業單位或者發現基本可以考上的時候,就應該在原單位把相應本該你做的工作弄好了,想好將來誰接手比較合適。然後自己也不要在接比較重要的工作了。當你要走的時候,再去跟領導說,我相信大部分領導如果發現你把自己工作已經處理好了,你的離開基本不會對單位造成影響,一般領導都會同意的。畢竟做什麼了要有所準備才對!

其次,就是跟領導軟磨硬泡,說好話唄,除非領導跟你有仇,要不他也沒必要吧,還可以背後私底下送點東西吧,請他吃個飯什麼的。如果他不行,是不是還可以找另外其他領導呢?或者讓跟領導關係好的同事幫忙說說。我這些年工作基本領導都很好說話啊。

最後,實在實在不行,就跟領導說清楚,問問他能不能你賠償人家單位點錢,畢竟你合同沒到期。如果這樣還是不行,那就問問律師是否可以走法律途徑!

你平時工作肯定有工作牌、合同、工作證、工作照等等,是否再跟這個事業單位研究研究,也許這些證明也可以呢?


小張老師的分享


看來是同路人 前幾年我也遇到這個問題。現分享如下:第一,咬定青山不放鬆。 遇到這種情況 ,要與領導打長久戰, 最重要的是要有持之以恆的精神,一次兩次三次五次十次八次的去找領導說明理由。擺事實,講道理,磨破嘴皮子, 磨爛腳底板,問題可能就迎刃而解了 。第二 ,守株“逮”領導。在上班前,下班時 ,晚飯的時候,守候在領導的小區門口。看到領導進門就迎上去。動之以情 ,曉之以理,與領導進行有效溝通。甚至可以幫領導夫人幫忙做家務, 幫忙倒垃圾。心誠則靈 ,相信你的誠心 一定能夠感動領導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







臨汾眼


不給開證明原因:1.你確實是個人才,單位捨不得放。2.合同沒到期,否則提前解約是要付違約金的。3.合同上有附加條件。因為有些人拿到北京戶口就跳槽,或者單位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翅膀硬了飛了。如果單位滿足了你當時提出的條件,我們要學會感恩。如果正常情況下,覺得新單位更能發揮自己的才能,跟領導好好商量,人都是通情達理的。


上北哈


單位招人都是有政策有計劃的,你在原單位背定是簽了合同的,如果合同未到期、想一走了之,你的工作誰來接?想來就來想走就走那還是單位嗎?

1.若想考走,提前辭職。這是對原單位、對合同的尊重。

2.你可能是偷偷考的新單位,這是給領導一個措手不及呀[笑哭]。

3.問題出來了,根子在你,此時不要埋怨單位、領導、任何人。

4.可以打“人情牌”,看你的技巧了。

5.如有“外力”可借,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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