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类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执行地区为广州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其中深圳市在此基础上上调至2200元/月、20.3元/小时;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类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开平、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