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三人都称自己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打脸”来得太快

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调查过程中却有三名男子先后承认自己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经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仔细调查,核实案件事实后,三名“驾驶人”均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月12日,吴某父亲庆贺六十大寿,吃完寿宴的柯某驾驶一辆黑色越野车载着“车主”和朋友欲返回县城。行驶约一公里多,车辆与前方行驶的一辆面包车追尾相撞,面包车又撞伤路边两名行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腿部粉碎性骨折。事故发生后,车上随行的两人匆匆离开现场,柯某肇事逃逸,但其背影却被面包车驾驶员吕某用手机拍下。

事故现场,三人都称自己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打脸”来得太快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后,迅速赶赴现场,正当民警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和调查时,赶到现场的吴某、朱某均称自己是该车驾驶员。意识到案件的复杂性,办案民警对此进行深入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朱某却突然否认自己曾经驾车,并指认吴某是驾驶员。随后吴某也否认自己驾车。由于事发路段没有视频监控,仅凭现场拍下的肇事者照片,很难核实确认谁才是真正的肇事嫌疑人,于是民警开展深入细致地调查走访工作,并调取了沿途的视频监控资料进行分析研判。

迫于压力,翌日下午,柯某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称自己才是真正的肇事者,并提供了事故发生时所穿衣服,承认自己出于害怕和逃避责任的心理逃离了现场。后经过仔细比对核实,以及综合证据分析,确定柯某即是肇事嫌疑人。

县公安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吴某、朱某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行为,分别处500元罚款,并处七日行政拘留的处罚。柯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XT)

事故现场,三人都称自己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打脸”来得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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