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名家孵化计划”正式发布,来看实施细则

3月9日

浙江省书协发布

浙江省书法名家孵化计划实施细则

成立名家孵化工作小组、导师团

计划遴选书法、篆刻等

孵化对象15名

并对其开展

为期三年的教学、培养


浙江省书法名家孵化计划

实施细则


为扎实推进“文化浙江”建设,充分发挥文艺名家传帮带作用,壮大我省文艺发展领军人物队伍,为浙江书法事业建设高原、勇攀高峰提供人才保障,根据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要求,特制定浙江省书法名家孵化计划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着眼繁荣我省书法精品创作、建设德艺双馨文艺人才队伍,遵循文艺创作规律和文艺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书法名家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科学有效、富有活力的文艺拔尖人才培养机制,以手口相传、辅导领航、培训研讨、交流互鉴等多种师徒传承式的实践方式,为孵化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指导,培育推出书法篆刻名家,力争保持我省书法整体创作力和影响力位居全国前列,推动书法强省建设。


二、工作框架


(一)成立浙江省书协名家孵化工作小组


成立省书协名家孵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统筹本会名家孵化计划的实施工作,保障孵化工作专业有序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浙江省书协。

组 长:鲍贤伦

副组长:汪永江 戴家妙 沈 浩

组 员:何涤非 王义骅 方爱龙


(二)成立浙江省书协名家孵化导师团


成立省书协名家孵化导师团,由省书协主席团提出建议,经省文联党组审定,聘任下列同志组成导师团:

综合修养导师:

朱关田 金鉴才 曹锦炎 张如元

专业素养导师:

篆书:林剑丹 隶书:鲍贤伦

楷书:金鉴才 行书:赵雁君

草书:王冬龄 篆刻:林剑丹、余正


(三)孵化对象遴选


划遴选书法、篆刻等孵化对象15名,条件要求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可靠,德艺双馨,在我省文艺界有良好口碑,在全省全国已有一定影响力。


2、创作具备较高造诣,在艺术创作的传承发展中有相当的潜力。在历届“兰亭奖展”、国展及中国书协各类单项展等全国性重大书法评奖中屡次入展或获奖的作者;或在历届“沙孟海奖”“陆维钊奖”“吴昌硕奖”等全省性重大书法评奖中的获奖作者可作为参评依据。


3、身体健康,并且长期工作生活在浙江的书法篆刻家,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至55周岁之间。


4、认同名家孵化计划,能集中时间精力投入孵化,积极配合孵化计划的开展实施。


5、通过公开报名申报并经省书协名家孵化工作小组评选,提出建议名单,经省书协名家孵化导师团认定,由省文艺名家孵化领导小组审核,报省文联党组审定后,确定孵化对象。


6、申报方式及时间

(1)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3月30日

(2)符合申报条件的作者按本细则要求填表申报(可在省书协微信公众号下载附表)。

(3)申报表快递至杭州市下城区建德路9号省书协,姚琳收,联系电话:0571—87020393 13738134311(信封上注明“孵化计划”字样)或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四)教学模式


组建“名师+助教”教学团队,制定教学计划,共同实施教育培养。助教人员根据导师建议并经本会工作小组认定后聘任。


(五)培养举措


包括名师指导、集中培训、组织专业观摩和采风、主题创作指导、评论引导、搭建交流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及浙江省书协官网等平台对孵化对象进行宣传推介,展示孵化成果。


(六)退出机制


孵化对象若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及不按孵化计划研修,不参加孵化计划集中学习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予除名论处。


三、 孵化时间为3年(2020—2023年)

四、 具体教学方案待孵化对象与导师见面会后细化确定。

五、 实施方案在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框架下开展。

六、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浙江省书协。


浙江省书协

2020年3月9日


浙江省书法名家孵化计划

申报表(示例)


“书法名家孵化计划”正式发布,来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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