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事变后张学良的遗嘱


西安事变后张学良的遗嘱


西安事变后,张学良被扣押在浙江奉化,里昂成为张家的密使,也成为赵一荻及张学良幼子的保镖,一大批张学良私人物品被里昂保留,其中包括一张张学良1937年的英文遗嘱。

遗嘱为英文,共计3页,保存非常完好。上面写着:本人张学良、于凤至、赵鸾翔(即赵一荻),愿意制定、发布并声明以下法律条文作为我的最后遗嘱,用以处理本人在美国的财产,包括纽约的有价证券和现金。本人愿意按照纽约州的法律,依照此文件中指定的内容处置以上财产。

遗嘱称将按照比例分配财产,并指定纽约两名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处理张学良在纽约银行的有价证券和现款。但是,遗嘱上未有手写签名。

有关专家介绍,1936年底西安事变后,张学良曾于陪同蒋介石回南京的途中,临时手书了遗嘱。此件当为1937年张学良被判刑羁押之后,委托授权草拟的一份非常正式的遗嘱,只等最终签字。

张学良史学家、辽宁省张氏帅府博物馆研究室主任赵菊梅介绍,这是目前首次发现张学良在西安事变后立下的遗嘱,在哥伦比亚大学张学良口述史中,张学良从未说过自己写遗嘱,遗嘱说明张学良被羁押后,也可能做了“被处死”这样最坏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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