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起事故現場,三人都稱自己是肇事車輛的駕駛員

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調查過程中卻有三名男子先後承認自己是肇事車輛的駕駛員。經旬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仔細調查,核實案件事實後,三名“駕駛人”均被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月12日,吳某父親慶賀六十大壽,吃完壽宴的柯某駕駛一輛黑色越野車載著“車主”和朋友欲返回縣城。行駛約一公里多,車輛與前方行駛的一輛麵包車追尾相撞,麵包車又撞傷路邊兩名行人,致一人重傷,一人腿部粉碎性骨折。事故發生後,車上隨行的兩人匆匆離開現場,柯某肇事逃逸,但其背影卻被面包車駕駛員呂某用手機拍下。

安康:一起事故現場,三人都稱自己是肇事車輛的駕駛員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群眾報警求助後,迅速趕赴現場,正當民警在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和調查時,趕到現場的吳某、朱某均稱自己是該車駕駛員。意識到案件的複雜性,辦案民警對此進行深入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朱某卻突然否認自己曾經駕車,並指認吳某是駕駛員。隨後吳某也否認自己駕車。由於事發路段沒有視頻監控,僅憑現場拍下的肇事者照片,很難核實確認誰才是真正的肇事嫌疑人,於是民警開展深入細緻地調查走訪工作,並調取了沿途的視頻監控資料進行分析研判。

迫於壓力,翌日下午,柯某到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投案稱自己才是真正的肇事者,並提供了事故發生時所穿衣服,承認自己出於害怕和逃避責任的心理逃離了現場。後經過仔細比對核實,以及綜合證據分析,確定柯某即是肇事嫌疑人。

縣公安局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吳某、朱某提供虛假證言,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違法行為,分別處500元罰款,並處七日行政拘留的處罰。柯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處以1000元罰款,並處十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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