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師專業化、可持續與生命性發展內涵:職業、時間與本體(二)


3.教師專業化、可持續與生命性發展內涵:職業、時間與本體(二)


關於教師可持續發展的概念,一般認為是從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演變和引伸而來的。什麼是可持續發展?最早也是最權威的解釋,是1987年挪威前首相布倫特蘭夫人為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主持編寫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中的闡述:“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

由此,我們認為,教師可持續發展不僅是人和社會(教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是整個教育和社會可持續發展諸環節(要素)中具有基礎和動力作用的一個環節,是教師為適應和滿足教育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保證其主體素質全面、和諧、自由、持久發展能力不受損害的發展,其核心是創造素質長久、持續地發展。其中包含三層意思:

一是教師可持續發展必須適應和滿足社會和教育可持續發展的需要。社會和教育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是教師可持續發展的依據和動力;教師可持續發展,是為社會和教育可持續發展提供服務和保障。

二是所謂保證其主體素質全面、和諧、自由、持久發展能力不受損害的發展,是說無論是社會還是教師自己都要自覺地創造可持續發展的條件,使教師能夠真正獲得可持續發展;這種發展既指教師作為一般公民素質的發展,同時還指教師作為教育者的專業素質的發展;要保證這兩個方面素質發展的全面性、和諧性、自由性和持久性,同時要保證主體素質能力發展的長久性、強勁性。

三是創造素質是人的主體素質的綜合體現,是人的主體素質的核心和精華,也是教師可持續發展的核心素質、關鍵素質。沒有創造素質長久、持續的發展,就沒有教師的可持續發展。

3.教師專業化、可持續與生命性發展內涵:職業、時間與本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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