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7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武平一被告人獲刑3年

販賣7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武平一被告人獲刑3年

販賣7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武平一被告人獲刑3年

2020年3月10日,武平法院適用速裁程序,通過遠程視頻方式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野生動物刑事案件並當庭宣判,以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鍾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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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10月17日上午,被告人鍾某駕駛摩托車在江西省會昌縣某集市上,向他人收購了白鷳4只、鳳頭蜂鷹1只、領角鴞1只、班頭鵂鶹1只等野生動物活體。經事前聯繫後運至武平出售給馬某。同年12月4日,被告人鍾某在武平縣公安局東留派出所辦事時被抓獲。經鑑定,被告人鍾某出售給馬某的白鷳、鳳頭蜂鷹、領角鴞、班頭鵂鶹活體均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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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鍾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白鷳4只、鳳頭蜂鷹1只、領角鴞1只、班頭鵂鶹1只,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鑑於被告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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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為避免人群聚集,武平法院採用遠程視頻的方式“連線”看守所,審判人員、公訴人在法庭,被告人在看守所內參加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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