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说送的车位,现在收房要交车位管理费360一年,这样合理合法吗?

东岗村未来村长


你觉得贵,你可以转送别人。我们家买的车位,收了车位管理费720一年!


骄傲的三八红旗手


我们小区卖地下车位,每个8w。

车位只有使用权,不算固定资产。

另每月收车位管理费30元。严格意义上叫“车位服务费”。提供卫生,照明等服务。

开发商送了车位,够仁义了。车位管理费也该收。当地物业管理条例有此收费内容和标准,应该也没超标准,真心不贵。

房子是买来的,包括附属设施,但房子也得养呀,后期物业正常运转,服务好,房子才升值,住得才安心。

安居乐业,先安居后才乐!



一河潍水向北流


很厚道了,别不知足,我们产权车位的月还9O块照明卫生费管理费呢!



艺术是人类文化的菁华


您好,有幸回复您问题。

发展商送车位,只是代表您购买这个车位的售价为0元。但只要是小区内,住户自用的地方都是需交管理费。等同于,业主已付清房子的房款,但每月还是要交管理费一样道理。

如果有关于不动产方面的问题,可以关注或私聊我,祝您生活愉快!



广东肥仔声


自然是合理的。

如果我们没有购买车位而是租车位,每月的月租费中其实包含了两部分,一个是车位的租金,一个是管理费用。你买了一个车位,仅仅是拥有了这个车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不是说就不会产生其他费用了。

这就好像我们买了房子,也同样需要交物管费一样。毕竟我们的小区停车场是需要人看守的,还有一些监控设施设备是需要维护的,很多小区还有停车场道闸系统。同时,还涉及到电费、水费等费用。一年360元的管理费用算是非常便宜的了,平均一个月也就30元。

当然,以上是从成本的角度来看,我们还可以换一个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

我们购买车位,车位费用是支付给了开发商。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公司,你的车位费其实并没有给到物业公司,如果你需要物业公司给你看管停车位,做一些车辆防盗、防损的服务,那么自然就是需要付费的。

对于开发商来说,他们在卖房子给你的时候,其实是给了很多的基础设施的硬件的,除了停车位来说,还包括了电路电网、闭路电视、网络、供水系统、排水系统、燃气管道系统等等。

但是,不是说开发商把这些东西修好了,我们使用就免费了,用电是供电局的事情,我们用了电所以要给钱,使用网络需要给电信运营商钱,用燃气需要给燃气公司钱,这些我们都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但是我们停车需要给停车的服务费不也是理所应当么?为什么会考虑是否合理合法呢?


会技术的葛大爷


这个车位管理费其实是物业服务费,卫生啊,照明,车库消防监控系统维保啊,都要发生费用,不要说送你的车位,就是你买的车位和房子,不是一样要交物业费吗?每个月30属于良心价位了,你就偷着乐吧[捂脸]


云梦贺兰


首先恭喜题主,买房还能送个车位,又省下一笔费用。

如果开发商送的是可售车位,建议你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是机械车位的话要求开发商给一个长期使用合同,这样避免以后出现使用纠纷。

至于360元/年的管理费合不合理的问题从以下几点来看:

1、小区收取停车管理费是正常的,毕竟要产生人工成本、管理成本、还有能耗成本,这些理应使用者来分担;

2、360元/年是不是收多了,是不是合理,这个要看物价批复,小区收取停车管理费是需要根据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来收取,不能高于物价批复。你可以要求物业出示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如果360元高于批复标准你可以拒交;

3、说实在的360元一年的停车管理费,平均到每月才30块钱,算是比价便宜的了,发达一些城市的小区一个月至少要100元以上。

上述解释希望对你有帮助。



谈房说地


买房的时候无论是自己买的车位还是开发商送的车位,都是要交车位管理费的。在目前的情况,绝大多数车位都是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的。开发商送你的也是使用权。

车位管理费与物业费是类似的。当开发商交付给你之后,就开始收取管理费,用于日常的管理维护。每个小区的车位管理费都有所不同,我们小区的车位管理费是80/月。

所以虽然是开发商送你的车位,无论是地下停车位,还是地面停车位,都是应该交的,交360每年的车位管理费也是比较低的。





郑州楼盘


送的车位收每月30块钱的管理费很合理,毕竟物业也有投入的,卫生,电源,进出门口管理。我们自己花了大十万买的车位也是要交管理费的,前两天刚刚交的。这个规则还是要遵守的。



明哥探房记


如果购房合同,没有写明要交车位管理费,那么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果有在合同里面约定了,那么后期只能通过全体业主来表决此项收费是否留存以及金额多少(大部分时候会留存,只是金额会调整,就像公摊不会取消,会一直存在,以后按实际套内面积销售,其实公摊的价格已经加上去了)。

可以成立业委会,对小区的各项收费进行公决,对于物业擅自制定的收费内容,业主有权否决。另外,发现涉黑物业,可以解雇物业公司,并向公安机关举报。重新聘请物业公司或者小区居民自治。

买房,其实是个技术活,堪比买一台精密的仪器,需要考虑的地方是方方面面的,稍微不注意,就会踏入开发商布置的陷阱,深不可测的大坑,在目前政策和制度之下,要避免吃亏的,一定要白纸黑纸的谈。正所谓,口说无凭,信口开河,滔滔不绝,黑白颠倒....说的就是部分房开和中介,所以,一定要擦亮眼睛,没有写入合同里面的优惠和好处,听听就好,不用太当真。但是如果,没有写入合同已经经过业主委员会投票的收费项目,不答应,必须维护好自己的权利!


买房,真的是个技术活!~ 不仅仅是货比三家这么简单,要预防各种销售套路,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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