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19歲,她就成了監獄的“常客”。她的成長經歷,每一名家長都有必要看一看!

年僅19歲,她就成了監獄的“常客”。她的成長經歷,每一名家長都有必要看一看!

年僅19歲,她就成了監獄的“常客”。她的成長經歷,每一名家長都有必要看一看!


“高挑的個子,皮膚白嫩,一頭濃厚烏黑的短髮將白皙的臉襯托得更加細膩......”罪犯陳某給人留下的印象如此乾淨,但她那充滿惶恐、不安和警惕的雙眼,總承載著不符合年齡的沉重和絕望...…


罪犯陳某,19歲,年紀輕輕卻成了監獄的“常客”,盜竊,被捕,判刑,再盜竊,再被捕,再判刑......是什麼讓她目無法紀,反覆以身試法?


盜竊,她覺得是一種刺激


初中二年級,陳某認識了一些社會上的“朋友”。一天,她目睹“朋友”們在“總指揮”的指示下,有人負責踩點,有人負責撬鎖,也有人手裡拿著棍子或者棒子準備實施第二方案(偷不成就準備搶),得逞之後,大家拿著錢花天酒地、揮霍一空。陳某目睹著這一切,她覺得他們的日子過得“多姿多彩”,盜竊、打架、搶劫,想幹嘛幹嘛,沒人約束。於是,她也躍躍欲試地加入了這個隊伍。


一開始,她很害怕,但一兩次嚐到甜頭後,她便更加大膽,還和這群“朋友”分工幹了起來,偷、搶、打群架,她覺得每天都過得很刺激,時間一長,就更加肆無忌憚了。2013年1月,15歲的陳某準備對身邊的一個熟人下手時,被公安機關抓獲,這一次她因盜竊被判了6個月拘役。


服刑並沒有讓她真心悔改,刑釋後依舊惡習不改,一刑釋就聯繫上了以往的“朋友”。在他們的慫恿下,沒有生活目標,每天也無所事事的陳某,又過上了“多姿多彩”的群居生活,搶、盜、偷……又成了生活的日常。


15歲到19歲這4年時間裡,她因為盜竊6次被判刑,可想而知,她在獄外生活的日子屈指可數。陳某告訴我們,她在監獄比在外面更有存在感,所有人身份都是“罪犯”,沒有差別對待,她就不會自卑、暴力、迷茫。


2017年,19歲的陳某第6次因盜竊被判3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間,陳某不愛與人交流,但卻遵規守紀,積極好學,儼然一個“改造積極分子”,可仔細觀察、瞭解,你會發現她對生活麻木不仁,心灰意冷,一副“此心無處安放、不知何為歸處”的心態。


成長,她不願提及的心事


民警試圖打開陳某的心扉,多次找她交談,每一個人的成長記憶中,美好回憶的鏈接都與父母的愛、友情、愛情有關,然而談及這些,陳某總是欲言又止,她不希望自己的秘密被看穿。


“你和爸爸媽媽的關係怎麼樣?”

“不好。”

“家裡你和誰最親近?”

“都沒有親近的人。”

……


無論和她聊什麼,她總是隻言片語,好像很不願意提及。我想或許這就是鯁在她心裡的那根“刺”,讓她難受。為了緩和她的情緒,民警告訴她如果願意找人訴說,可以把民警當聽眾。沒過幾天,陳某寫給民警一封信,字裡行間全是她曾不願提及的成長軌跡。


說到自己的童年,陳某覺得除了和外公外婆生活的那段時間外,其餘的時光就像一場惡夢。父親自小就將她和母親拋棄,沒有生活來源的母親,帶著她嫁了人。在新的家裡,她絲毫感受不到家的溫暖;如果和姐姐妹妹因瑣事發生衝突,大家總會把錯誤全部推到她的頭上,母親總會不問青紅皂白一頓痛罵;日常生活中更是東西不敢多吃、捱打不敢吭氣,即便再小心翼翼,也不招人待見。母親的忽視冷漠,加上那些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的寄人籬下的生活,她變得自卑、壓抑。


母親先後改嫁了幾個人,十來歲的她只能不停地跟隨母親在重慶、浙江、貴州等地到處奔波。母親的改嫁,顛背流離的生活,讓她內心深處對母親很反感。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陳某心理極度不健康,自卑、暴力、扭曲,一丁點的刺激就足以讓她失去理智,在學校,常因同學一句“你爸爸又沒有來給你開家長會啊?”就對同學大打出手。


陳某自己也說不清楚,是因為自己的叛逆,還是想通過犯罪引起家人的關心,亦或者是自己通過犯罪達到對母親的報復,她和社會上一些輟學的少年混在一起,絲毫沒有覺得對不起母親,打架、搶劫、盜竊,什麼都做,反而覺得很刺激,感覺終於找到了所謂的存在感。


愛,她改變的開始


是什麼原因讓陳某反覆走上犯罪道路,也許,缺乏家人關愛、年輕氣盛,追求刺激和“哥們義氣”等因素都起到了一定作用吧。為此,民警認為有效地矯正其不良思想,建立符合道德、法律規範的心理結構至關重要。為了教育改造好陳某,民警指導她制定了一份詳細的改造計劃,列舉出需要修正的惡習和需要改進的方方面面,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了就打勾,還幫助她總結與檢查;教育引導她學會面對挫折;鼓勵她在改造中不斷去發現自己的閃光點,自我獎勵,自我堅持;疏導她正確看待與母親的關係和成長遭遇,學會換位思考,慢慢的她願意敞開心扉和民警交談。


陳某的言行中流露期盼被家人關愛的信息,民警打算從她最渴望卻已被淡漠的親情開始。過中秋節的時候,趁著監獄舉辦“明月寄相思 中秋盼團圓”活動的契機,民警鼓勵陳某用自己的勞動報酬給家人寄月餅,陳某開始拒絕了,她覺得自己沒有地方可以寄,就算是母親,也不會買她的帳,她不想自己難堪。


為了打消陳某的顧慮,民警不停地鼓勵她,經過反覆的思想鬥爭,陳某試著給外婆寫信、寄月餅,外婆回信稱收到月餅後十分欣慰,鼓勵陳某好好改造,陳某竟開心地哭了起來。


陳某心中的“梗”是母親的忽視淡漠,幾經周折,民警聯繫到了陳某的母親,陳某母親很直接地告訴民警自己在外打工,生活拮据,根本管不了這個女兒。民警沒有放棄,再次找到陳某母親,再三溝通下,陳某母親認識到自己從小對孩子的忽視冷漠,是導致孩子走向犯罪的原因,內疚不已,並給陳某寫信鼓勵她好好改造,會安置好她出獄後的生活,不會不管她的,答應抽空會來監獄看女兒。收到母親的信,陳某的心結逐漸解開了,她在給母親的回信中表達了自己理解母親一人帶大她的辛苦,作為女人,母親很辛苦也很堅強,自己的行為對不起母親。


原來擔心出獄後無家可歸,當聽到母親說會安置好出獄後的生活,在之後的改造中,她變得自信起來,多次在思想彙報中表示自己要改過自新,出獄後以嶄新的面貌面對母親。


民警提醒


陳某走上犯罪道路,固然有自身的問題,但縱觀她的成長經歷,缺乏家庭的關愛和教育對她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起到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有了親情的關懷,但願陳某這次服刑,是她人生中的最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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