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峽:“五位一體”協同保護

決策探索雜誌 記者 劉振偉 通訊員 汪宇堂 馬志全 王霞

2月28日,河南省西峽縣法院以汙染環境罪依法判處山西省絳縣某公司罰金10萬元,判處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二年,同案其他5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或宣告緩刑。這是西峽縣檢察院利用法治利劍保護生態的成果之一。 

河南西峽:“五位一體”協同保護

去年12月,南陽市檢察院檢察長薛長義(左二)在西峽縣檢察院檢查指導公益訴訟工作

  近年來,針對少數破壞林地、河湖等生態環境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西峽縣檢察院把保護中心區域的藍天淨土、綠水青山作為工作重點,主動作為,積極創建了檢察機關引導、縣政府主導、職能部門實施、鄉鎮(街道)配合、村組(社區)參與的“五位一體”公益訴訟協同辦案機制(下稱“五位一體”協同機制),即在檢察辦案環節引入訴前檢察建議、專業技術協作、公益性組織訴訟、鄉村幹群參與等基層網格化公共利益力量,初步實現“公益訴訟+社會化配合”有效融合。

  2018年9月17日,西峽縣環保局接到群眾舉報,稱西坪鎮張莊村淇河河道水質遭到汙染,水體呈乳白色。西峽縣檢察院瞭解情況後,迅速啟動“五位一體”協同機制應急預案,檢察機關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並聯合環保等部門對不明汙染物及相關企業進行調查,補充完善相關證據。


  經調查,2018年9月,山西絳縣某公司主要負責人靳某、楊某與潘某協商後,讓趙某等3名司機將該公司生產的31噸化工廢渣運至西峽縣西坪鎮,全部偷倒入張莊村淇河內,導致水體嚴重汙染。經鑑定部門認定,該固體廢物具有腐蝕性危險特性,屬於危險廢物。

2019年9月11日,西峽縣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對絳縣某公司及潘某等6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同年12月29日,該案在該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在法庭審理階段,各被告人對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對公益訴訟起訴人訴請的賠償數額不持異議,願意承擔賠償責任。日前,潘某等已賠償汙染損失費6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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