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為疫情防控捐款捐物可以稅前扣除!一組問答告訴你具體怎麼辦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眾多愛心人士積極行動,捐款捐物。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疫情期間,符合條件的個人捐贈支出可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那麼,具體政策如何規定?企業財務又該如何為員工辦理稅前扣除事項?以下這組問答正好可以解答你的疑問,一起來看看吧。



9.我是公司的財務人員,在為員工辦理捐贈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時,需要員工提供哪些資料?

答:公司員工需區分不同的情形,向其單位提供捐贈憑證的複印件。一是員工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國家機關進行防疫捐贈的。公司需要其員工提供捐贈票據的複印件辦理扣除,其中捐贈票據是指由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或者《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並加蓋接受捐贈單位的印章。對於員工未能及時提供捐贈票據的情況,公司可暫以其員工的微信支付記錄、銀行轉賬記錄、捐贈證書等捐贈轉賬記錄的複印件(手機截圖)辦理扣除,同時注意告知其員工需在捐贈的90日內及時補充提供正式的捐贈票據。二是機關、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員工捐贈的。公司憑公益性社會組織、國家機關開具的彙總票據或者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以及員工明細單辦理扣除。

10.我是公司的財務人員,在為員工辦理捐贈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時,能否按照捐贈票據上的金額填寫扣除金額?

答:通常情況下,在稅前扣除的捐贈金額為捐贈票據上註明的金額。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比如員工收入來源較多,一筆捐贈支出需在不同所得項目中扣除的,需要員工自己確定在工資薪金中扣除的捐贈額。因此,建議公司為其員工在工資薪金所得扣除捐贈時,及時向員工瞭解其在工資薪金中扣除的捐贈額。

11.我是公司的財務人員,在為員工辦理捐贈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時,如何填報相關表格?

答:扣繳義務人通過紙質申報表辦理扣繳申報的,在《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第32列“准予扣除的捐贈額”填寫本期准予在稅前扣除的捐贈額,並在《個人所得稅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明細表》如實填寫納稅人的捐贈信息和扣除信息。扣繳義務人通過扣繳客戶端辦理扣繳申報的,以正常工資薪金所得申報為例,在【收入及減除填寫界面】的“本期其他--准予扣除的捐贈額”填寫本期准予扣除的捐贈額,在計算稅款後,在【附表填寫界面】選擇《准予扣除的捐贈附表》,如實填寫納稅人的捐贈信息和扣除信息。

12.我公司員工為此疫情進行捐贈可以全額扣除,但是當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足以扣除,是否可以結轉下月扣除,還是可以等到彙算清繳時繼續扣除?

答:根據財稅2019年第99號公告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居民個人在當期一個項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贈支出,可以按規定在其他所得項目中繼續扣除。同時,綜合財稅2019年第99號公告第四、五、六條規定,居民個人發生公益捐贈支出可在當年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當月的分類所得中扣除。

因此,當月應納所得額不足以扣除的,可以結轉到下月綜合所得、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但是不能結轉到下月分類所得中扣除。如在上述情況下仍扣除不完的,可以在當年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彙算清繳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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