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中國公民入境後,治療肺炎費用是否自理?北京迴應


非中國公民入境後,治療肺炎費用是否自理?北京回應


非中國公民入境後,在新冠肺炎就診方面,相關診療費用是否自理?

在北京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陳蓓說,對境外回國的人員,總體上政策如下:

1.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報銷以後再實施財政的補助。個人不需承擔費用。

2.對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

3.經認定的困難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實施醫療救助。並做好相關政策對接工作。

如今,對入境人員治療的費用有了明確規定,按照參加醫療保險來核銷也讓人心服口服。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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