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古代宦官專權

在中國的歷史長河中,太監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群體。特別是研究東漢、唐、明三代歷史,如果迴避太監這個群體,那是不科學、不全面的,因此凌老師專門開一篇來講。

漫談古代宦官專權


我們通常用“太監”一詞代指全體宦官,嚴格來說,並不是所有宦官都能被稱之為“太監”,“太監”是其中級別較高的一小部分人。為使文章通俗化,本文仍然統稱為“太監”。

太監本職工作是侍奉皇帝,很多都是從小就陪皇帝長大,屬於身邊人,加之又被閹割過,沒有後代,也就沒有篡位的風險,所以皇帝一般都非常信任太監,這是一個天然的優勢。

歷史上太監專權最嚴重的三個時期是東漢、唐朝、明朝。

01

東漢時期

漫談古代宦官專權


東漢中期以後,皇帝繼位年齡偏小,有的甚至是抱在媽媽懷裡繼位的,皇帝年幼無法理政,年輕的太后要管理江山必須在朝堂之上要有依靠的人。

依靠皇親宗室?拜託,皇帝的叔叔們才是皇位最大的威脅好嘛。依靠朝中大臣?都是些外人,不熟悉怎麼能信任。想來想去,還是自己的孃家人最可靠的,於是外戚們被賦予朝政大權,也就是小皇帝的舅舅。

等小皇帝長大了,怎麼能忍得了大權旁落,就得想辦法奪權,依靠誰呢?叔叔照例是信不過的,大臣們也都是舅舅的班底,只有從小一起玩到大的太監們最可靠的,於是東漢太監開啟了高光之路,在皇帝的支持下把持朝政、安插黨羽,逐步奪取政權,但是太監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掌權之後大多胡作,禍亂朝綱。

由於東漢末年連續出現多個幼主繼位,因此出現了外戚和太監輪流掌權的現象,東漢陷入了無休止的內耗鬥爭,直至出現黃巾大起義。

02

唐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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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李氏是具有內鬥傳統的,從唐太宗開始,陰謀和血腥就已經刻在了李家男男女女的基因裡。

在本號的開篇文章中,凌老師曾經講過“禁軍”是宮廷鬥爭的關鍵,所以到了唐朝中期,神策軍(禁軍)開始交給太監統領(皇帝也沒辦法,爹媽兄弟姐妹子女都不能信啊),為唐朝太監開啟了高光之路。

唐朝太監專權有個特點,就是一般不參與具體的朝政事務,包括人事安排、財政把控等,幾乎不加干涉,所以並沒有像東漢和明代那樣對國計民生產生太壞的影響,他們只熱衷於參與皇帝的廢立(這倒有點“要從根本求生死,莫向支流分濁清”的意思)。

但這並不代表唐朝太監就能決定立誰做皇帝,只是太監作為家奴參與到了李家內部的紛爭中了,禁軍指揮權就是太監擁立皇帝的資本。

新皇帝繼位後,太監因為擁立有功,往往榮寵更甚,而朝中大臣們對此也無太大意見,反正都是李家人做皇帝,誰做都一樣,而且太監不干涉行政事務,與文官集團沒有太大沖突。

03

明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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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太監專權是隨著內閣制而發展起來的。明初廢丞相而設立內閣,本意是設立一個秘書班子協助皇帝工作,各部門報上來的文件由秘書班子分工整理向皇帝彙報,商量後起草意見下發。

可並不是每個皇帝都像朱元璋那樣精力無限,皇帝也是人,誰不想酒池肉林、嬪妃相伴呢?頭疼的事還是留給內閣去想吧,所以後來就授予內閣“票擬”之權。

票擬”相當於今天公文辦理環節中的“擬辦意見”,內閣票擬之後,皇帝只需要批個“準”或“不準”,工作一下子輕鬆很多。後來又有更懶的皇帝,連批個字都不願意,乾脆讓身邊的太監代為“硃批”,這個太監稱為“司禮監秉筆太監”。

玉璽也是由太監管理的,稱之為“司禮監掌印太監”(我們耳熟能詳的明朝大太監不是秉筆太監就是掌印太監),任何一道奏摺或者文件,最終都必須經過“硃批”和“用璽”才能具備效力。這下子,明朝太監也開啟了高光之路:我雖然沒有票擬之權,但我可以否決票擬啊(批不同意或者不蓋章)!

除了行政上的否決權力外,明代中期設置了東廠西廠兩個特務機構,也由太監統領,擁有獨立於朝廷司法體系以外的抓捕、審訊、處決的權力。

雖然授權司禮監的初衷是因為皇帝想偷懶,但實際上,司禮監已經成為明代皇帝制約內閣的制度性機構。這種制度性安排,導致明朝出現了王振、汪直、劉瑾、魏忠賢等著名大太監,他們擅權亂政、排斥異己、禍國殃民、為非作歹,堪稱太監專權歷史的頂峰。

當然,專權太監也並不都是壞的,像萬曆年間的秉筆太監兼掌印太監馮保,就積極支持內閣首輔張居正的改革,使大明一度出現中興局面。

從歷史看,太監亂政大都出現在大一統時代的後期,之所以能夠掌權,或是出於少年皇帝奪權的需要,或是出於皇帝懶政又不放權的需要,或是出於掌握宮廷禁軍需要,歸根結底,太監權力是皇權所衍生的附屬品,是用來制衡朝堂之上的外戚集團、文官集團、皇室宗親等對皇權有威脅的對象,而當太監真正威脅到皇權自身時,幾乎都會被輕而易舉地鋤掉(個別倒黴的皇帝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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