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中叶,中国人来到了远隔重洋的加拿大,在此生根发芽,形成了独
特的华人社会。而这批移民也将中国本上的洪门组织带去加拿大,并将之发展
壮大,使洪门在整个加拿大华人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加拿大洪门由美国传入,之后在各地建立,早期称为洪顺堂,后逐渐统一名称为致
公堂,1918年定洪门致公堂英文名称为“Chinese Freemasons " 1945年改称洪门致公党,至1946年全球洪门大会,确立了洪门民治党的名称。本文将其统称为洪门。
按照1909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国籍条例》规定,我国实行血统主义的国
籍法原则,即凡具有中国血统的人,不论出生在何地,均为中国人。中华民国
成立后,继续沿用此项原则,在1912, 1914, 1929年颁布的国籍法中,均将中国移民视作中国公民。
虽然身份不曾变化,但加拿大洪门组织却在这期间实现
了由地下到正式的转变。辛亥一役令海外洪门扬眉吐气。远在海外的洪门在随
后的日子里非但没有受到国内政府的打压,还被承认为正式社团,颁发新铃记,
自身的身份得到了认可。此后加拿大洪门积极组党,并积极向加拿大政府注册,
最终在1971年成功注册。
远在加拿大的华人,内部生活窘迫,外部面临排华运动,在这种内外交困
的情形下,在家乡盛行的守望相助的洪门成为了他们的选择。加拿大洪门组织
早期是沿着在卑诗省南北走向的菲沙河创立。
加拿大的第一个洪门组织便出现在菲沙河上游,名日洪顺堂,于1863年的卑诗省金矿开采重地巴克维尔成立。
1858年,当地发现金矿,在美国三藩市淘金的华人闻讯,纷纷从加州经过蒙大
拿州和爱达荷州北上加拿大,沿着菲沙河流到达百架委路埠,1863年大约有
3,000多名华人居住于此,十之八九为来自美国的洪门人士,于是便于当年建立
加拿大第一个洪门组织。
它是己在美国加州活动的洪门会分支。创始人为黄深贵,来自加利福尼亚,赴美前
己入洪门。他依照美国三藩市各堂的称呼,取名
为洪顺堂。堂内附设有义兴公司、义兴公所以及建新公司等名堂,为发展洪门
财务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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