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把别人的故事或者杜撰的故事用第一人称来描写的人?

大叔初道


我看过一个很感人的小说,就是以第一人称描写的,感觉很细腻,现在因为笔者你的提问,我琢磨着那个故事确实是第一人称更好,是倒叙,插叙结合,回忆自己如何与恋人相恋到恋人生病不记得自己,临近故事结尾才知道前面讲的种种过去是文中的"我"为爱人写的一本书,因为这个病,丈夫每天都在病床边为妻子读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事。

第一人称的写法是以当事人的身份叙述,写来亲切、自然,“我”不但可以作故事的见证人,而且可以在故事中做比较重要的人物,这个“我”的描写,在表现主题思想中也起一定作用,然而直接用第一人称写,取材不免受到相当限制。

第一人称的优点虽好,但同样也是它的缺点,它最让人病诟的就是情节发展缺乏动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个性。主角必须要用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那么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样要以主角的视线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在写作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十分详细的写作大纲,主角到了什么地方,要看到什么,要完成什么事情,得到什么思考,如何保证主角在每一个重要的场景出现,而不感到唐突,这些都需要精心的设置。


Muouou手绘


《因为疫情,女儿一直没来看我》每年春节,女儿都会来养老院看我,今年春节因为疫情隔断了女儿来养老院的路。我等啊等,马上到二月二了,也没见女儿的影儿,甚至没来一个电话。

我今年已经88岁了,入住养老院快十个年头了,十年来我的女儿一年中,来养老院看我三次,五一,十一,春节。十年以来,女儿从来没有接我回家看看,所谓的回家就是回女儿家看看,我来养老院之前,女儿已经把我的房子处理了,其实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出来,那是断了我的后路。我的女儿真的对得起我,十个春节都没接我回去。隔壁的叶老太太来养老院都十五年了,他儿子也没接她回过家,春节前她在自己的房间里结束了生命。头天晚上她还和我聊天,话里话外挺想家的,我很理解她。我的老伴在我45岁时就撒手西去了,我一个人带着女儿,熬过春天,再熬冬天,把女儿养大后又开始为女儿带孩子,女儿的孩子长大了,我就成了无用之人,给女儿带孩子那会儿,姑爷子对我还行,人家是省里领导,回家时打个招呼就很给我面子了。女儿的孩子上大学走了之后,姑爷子明里暗里开始开始讨厌我了,每次回家不在和我打招呼了,没有办法女儿给我在外面租间房子,还给我请来了保姆,现在的保姆又懒又馋,保姆在我睡觉时,偷喝牛奶,我女儿买来的猪肉,每次炖菜时,她都要先偷吃几块,后来被我女儿给辞了,期间换了几任保姆,都不欢而散。后来女儿又把我接回她家,姑爷子是农村出来的孩子,一不高兴就喜欢披着一件军大衣,在厅里走来走去,弄得我都不敢上卫生间。有一天早晨我起床后,在屋里喊女儿帮我找件衣服,我不知道姑爷子昨天晚上回来很晚,当时正在睡觉的情况,结果惹怒了姑爷子,姑爷子当着我的面喊到,“请您离开我家。”为了不让女儿为难,我住进了养老院。开始的时候我有点不适应养老院的生活,我经常给女儿打电话,想在外租房子住,女儿没同意。我吃不惯养老院的饭菜,给女儿打电话,强烈要求回去,女儿还是没答应。就在适应与不适应中,我在养老院熬了三年,女儿每年春节都拿点吃得来养老院看看我,后来女儿来养老院看我的次数越来越少,原因是姑爷得脑血栓了,瘫痪在床上了,女儿要天天伺候他,基本就没时间来看我了,我也不在张罗回家了,十年来我开始能在养老院前后院走走,后来我也走不动了。既使这样我还能保持一颗不老的心,女儿来之前会问我需要什么,我让她给我带眉笔和口红,女人到什么年龄都要化妆,化妆能提升人的精气神,我每天化妆,把自己的眉毛画的又长又黑,把已经很难看的老嘴抹上口红,养老院的老伙伴们说我是老疯婆子。回家的路已被堵上了,每次想到这儿我的老泪就止不住的流淌下来。


墨航


首先,不管写别人的故事还是杜撰故事的人,都可以称为作者或故事写手。

写故事的人,要么写别人的,要么写自己的,要么根据需要编一个,这些都是文学表达的方法。应该说写作者没有错。

有些人年长,写年轻人的故事,以第一人称,文中出现我怎么样,就让人觉得虚假。那适当提醒读者,如:本故事根据儿子或侄子或其他什么人的口述整理,读者就不会感觉受骗。

年轻人写年长人的故事也是这个道理。

写故事,有时作者就在故事中。有时作者只是个旁观者或知情人。用第一人称写,一是方便讲述,二是增强真实感,拉近和读者的距离。但文章中的主人“我”是一个文学人物,不等同于作者本人。

所以我们把写故事的人,当作一个善于用笔讲故事的人就好了。不必觉得他好或坏。

顺便说一句,写故事要引人积极向上,给人以美好感受。读故事也要读好故事才受益。不要去读那些低级下流的故事,否则会被贻害终身!








张怀飞


大家好,我是故事领域创作者,文字玩家文武公。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别人的故事也好,杜撰的故事也好,只要满足人物、情节、环境,它就已经具备了成为一个故事的基础条件。

故事是客观存在的,如何将它讲出来就是讲故事人的问题了。将杜撰的故事或他人的故事以第一人称视角的方式讲述出来,如果是在写新闻,那就叫弄虚作假;写文学作品那就叫杜撰。但如果单纯只是讲故事,我个人认为无不可,可以叫做体验派写法讲故事吧。

用第一人称讲故事,让读者有强烈的代入感,有利于故事的阅读体验,没什么问题。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到你。



文字玩家文武公


我写的好多故事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

有的确实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这不多说。有的是别人身上的故事,但我还是选择用第一人称。因为这些故事情节都是熟悉的人身上发生的,如果直接以第三人称书写,他们都有点小情绪。而用第一人称写法,他们的心理包袱就卸下来很多。杜撰的更要以第一人称写,这样给读者更真实的感觉,更容易走进故事角色中去。



龙山老土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老抱怨自己怀才不遇,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其实,真正出问题的正是他的内心世界。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自己,才能决定别人看你的眼光。美国科研人员进行过一项有趣的心理学实验,名曰“伤痕实验”。他们向志愿者宣称,该实验旨在观察人们对身体有缺陷的陌生人作何反应,尤其是面部有伤痕的人。

由好莱坞的专业化妆师在每位志愿者左脸做出一道血肉模糊、触目惊心的伤痕,志愿者被允许用一面小镜子照照化妆的效果后,镜子就被拿走了。关键的是最后一步,化妆师表示需要在伤痕表面再涂一层粉末,以防止它被不小心擦掉。实际上,化妆师用纸巾偷偷抹掉了化妆的痕迹。

对此毫不知情的志愿者,被派往各医院的候诊室,他们的任务就是观察人们对其面部伤痕的反应。

规定的时间到了,返回的志愿者竟无一例外地叙述了相同的感受人们对他们比以往粗鲁无理、不友好,而且总是盯着他们的脸看!可实际上,他们的脸上与往常并无二致。

这真是一个发人深省的实验。原来,一个人内心怎样看待自己,在外界就能感受到怎样的眼光。同时,这个实验也从一个侧面验证了一句西方格言:“别人是以你看待自己的方式看待你的。”不是吗?

一个从容的人,感受到的多是平和的眼光;一个自卑的人,感受到的多是歧视的眼光;一个和善的人,感受到的多是友好的眼光;一个叛逆的人,感受到的多是挑剔的眼光……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内心世界,就有什么样的外界眼光。

启示: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老抱怨自己怀才不遇,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其实,真正出问题的正是他的内心世界,是他对自我的认知出了偏差。这个时候,需要改变的,正是自己的内心;而内心世界一旦改善,身外的处境必然随之好转。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自己,才能决定别人看你的眼光。


小洋故事会


喜欢一个人第一感觉是自卑吧。



树先泩


我个人是可以接受这样的。这也是写故事的方式之一,而且采用第一人称描写,读者更容易接受,容易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如果用第三人称描写,写得不怎么样的话,反而会让读者觉得很假。

当然,无论是采用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描写,只要我们的故事能够打动读者,能引起读者某一方面的共鸣,我认为这就是好故事,这样的作者就是优秀的作者。



生活and故事


个人认为这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对于读者来说,可能更能接受的是第三人称。

 

而对于作者其实也是一样,尤其是对于萌新作者来说,最能得心应手地还是第三人称的描写。

当然了,不管是第一人称还是第二人称还是第三人称,都只是写作的一种手段。不管是在名著中还是在网络小说中都是相互穿插使用的。《水浒传》中鲁提辖醉打镇关西中的描写就运用了这样的描述。《盗墓笔记》中铺垫诡异环境的时候也运用了许多这样的手法。

 

第一人称描写的话世界观相对来说比较狭窄,很多时候需要借助旁白之类的辅助才能将一个故事展现出来。而且第一人称描述基本就是他的所见所闻,所以很有局限性。也因为有局限性,所以能营造很多悬疑气氛。故此第一人称写探案悬疑小说是上上之选。古龙的《流星蝴蝶剑》中运用第一人称埋伏的一个人给人的悬念就十分抓人。





梦过浮生丶


这个很简单,第一你要感受到对方的故事,把自己可以当成主人公,充分的融入到角色里。第二可以先用第二人称写下来,比方他是一个好人,他来到了房门前,然后把第二人称在换位第一人称就好,就像上当我是一个好人,我来到了房门前。第三度娘里把第一人称写的很详细,让人也很受用,作者可以先好好学习一下?第一人称

叙述人称的方式之一。在记叙、抒情一类文章中,叙述人以作品中人物的身份出现,以“我”自称的即第一人称。文中的“我”可以是作者本人,或作品中的虚构人物;也可以是主要人物或次要人物。"我"必须和作品中其他人物发生种种关系,并对人物\\事件等起说明和见证作用。这种叙述方式常给人以亲切真实之感,但笔触所至,只能限制在"我"所经历或耳闻目见的范围之内。

词语

[第一人称 / first person]拼音:dì yī rén chēng

叙述人称的方式之一。

在记叙、抒情一类文章中,叙述人以作品中人物的身份出现,以“我”自称的即第一人称。

文中的“我”可以是作者本人,或作品中的虚构人物;也可以是主要人物或次要人物。"我"必须和作品中其他人物发生种种关系,并对人物\\事件等起说明和见证作用。这种叙述方式常给人以亲切真实之感,但笔触所至,只能限制在"我"所经历或耳闻目见的范围之内。

第一人称是一种直接表达的方式,不论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所叙述的都像是作者亲身的经历或者是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事情。它的优点是能使读者产生一种真实、亲切的感觉;从作者方面来说,它更便于直接表达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如《我的老师》记的是真人真事,通过第一人称的手法,很自然地流露出作者对蔡芸芝先生“慈爱”“公平”之心的敬仰。《故乡》是小说,文中的迅哥(“我”)有作者的影子,文章通过第一人称手法,通过“我”的所见所闻,深刻反映了旧中国农村的衰败和萧条,表达了自己对新生活的渴望。由于采用第一人称,给人的感觉是真实、亲切的,因而也为作者直接表达(或宣泄或流露)感情提供了方便。但它也有局限性,即所写的内容不能超过“我”耳闻目睹的范围,所以不便于广阔地反映现实生活。

用处

好处

1.容易拉近与读者距离,使读者进入‘我’这个角色。

2.便于抒发情感,进行详细心理描写

3.使文章更具真实性,故事性(曲折性或波折性),更生动形象,使读者能更具体的体会作者心情

4.通过对我的详细描写,来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

5.使故事情节叙述杂而不乱,情感更加动人。

可作为第一人称的字词

在中文中的第一人称

有: 我(普通话)、俺(地方话)、孤(古代皇帝的自称,与朕相近)、朕(朕,身也。在先秦时代,“朕”是第一人称代词。意为我。不分尊卑贵贱,人人都可以自称“朕“。自秦始皇起专用做皇帝自称。)、人家(常用于女性称谓)、寡人(寡人这个称号是在秦始皇之前的君主自称,春秋战国时期常用。而在其后皇帝一般都以朕自称。各代体制习惯虽各有不同,一般被封诸侯王者也可自称“寡人”。)、爷们(男子汉、男人,又读爷们儿)、余、予、吾(辈)、在下(谦称在下,例:盖聂常常就自称在下,详情见《秦时明月》)、鄙人(对自己的谦称)、私人、咱(自称之词)、洒家(是宋元时关西方言,犹咱)、小生(读书人自称)、本座(有特殊身份地位的人或大人物的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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