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南宋时期,南方商贾之家的大致情况,从什么书籍可以看到?

百无一用的小书生


1、《宋史》其中的《食货志》,“食”是指农业生产,“货”是指农家副业布帛的生产及货币流通,要了解商人和商业,可以参考。

2、陈高华、史卫民,经济日报出版社《中国经济通史·宋代经济卷》,对宋代商业、国内外贸易、城市经济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茶、盐、酒、醋、矾的生产、对宋代货币、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状况及其运动作出阐述,也是了解商业和商人情况的重要资料。

3、《南宋全史:社会经济与对外贸易》《南宋临安工商业》《南宋大航海时代,》

4、《辽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朱瑞熙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魑魅魍魉18412


宋朝在中国历史上有文宋之称,其特色在于重文轻武,可以说是很多文人骚客最向往的朝代之一。当然宋朝还有一个特色在于,在古代重农抑商的大环境之下,宋朝虽然依旧是走着重农抑商的路线,但相对来说其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历朝历代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宋朝商品经济的发达,跟统治阶级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诸如宋朝初期,在雍熙四年,宋太宗赵光义就派出特使到周边各国游说,给予了这些特使很大权力,让他们带上空白诏书,也就是提前带去准许通商的文书,谈差不多了直接写上去就行了,不用再大老远请示皇帝了。

到了南宋,朝廷对于对外贸易更是看重,在主管对外贸易的市舶司中如果有人可以招徕到商舶,还会给予不少的经济奖励,由此可见宋朝皇帝还是很有经济头脑的。

既然宋朝商品经济如此发达,那么商税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宋安之来说说这个问题。

在对外贸易上,宋朝对于外来商人,整体来说还是很好的,因为宋朝统治者需要刻意营造出一个宽松安全的环境,来吸引外来商人源源不断的到宋朝从事贸易活动。

根据《广州通卷》记载来看,外来商船抵达贸易港口以后,诸如象牙、犀角、珍珠之类的,都要拿出一部分无偿献给朝廷进贡给皇帝,名曰“呈祥”。其实这种方式就相当于征收了一部分税款,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官员勒索外来商人,这些外来商人所上交的各种税款,都在可承受范围之内,还是相当赚钱的。

至于宋朝内部,所收的商税就很复杂了,可以说是相当之杂。

以南宋来说,所收的商税可以说是相当苛暴。像南宋开国初期出现了各种苛暴甚至违法的商税,诸如对商人没有贩运的货物,却无中生有的编造出商品名字和货物数量,来命商人纳税,称之为“虚喝”。当时流通的货币是纸质的会子,铜钱已经很少流通,于是征税机构就让商人在规定时间内以铜钱交税,如果过了时间还没有交就要“以物货抵”当价准折,或止折三两文,称之为“折税”,实则是强取豪夺。

还有就是商人本来只是贩运少量的普通货物,结果硬说贩运的是大批贵重物品,要“以一为百,以十为千”的增加数量来征税。甚至有些地方收税的“栏头”,往往是小船离税务十里外,就截下客旅搜查税物,结果是实为抢劫,往往搜完以后小商货物为之一空。

当时种种苛刻的商税,可谓是混乱至极。宋孝宗在淳熙五年对于这些弊端进行了整顿,其中几句话评价的很是到位:“池州雁汊谓之大法场,黄州谓之小法场,鄂州谓之新法场”。

意思是这些征收商税最为苛暴的场所,被商人比之为杀人的“法场”。

由此可见虽然宋朝的商品经济发达,但商人地位低下,并没有什么话语权,所以说宋朝虽然商品经济发达,但依旧属于是重农抑商,商人地位依旧低下甚至低贱,被上层是随意的予取予夺。

宋孝宗时期对于苛暴的商税整改很成功,诸如减少各地收税机构人员数量,限制其权力。还有在各地收税机构“税务”前用大字公布,如果仍旧有不法侵扰甚至抢劫商人的行为,首先惩罚该地的财政长官之转运使,使各种弊端得到了有限的遏制。

但到了南宋后期,随着吏治腐败,商人再次成为被剥夺的对象,史称“贪吏并缘,苛取百出,私立税场”。是挖空心思的想出各种奇葩的名目来对商人进行各种收税,有时候甚至连行人也不放过,照样可以想出各种奇葩的名目来对行人收税。

两宋整体上来说,商税的范围很广,各种杂税很多,以海上丝绸之路为代表的商品经济虽然发达,但不代表着商人地位提高了。很多时候包括统治阶级也是睁一眼闭一眼,甚至鼓励下面收税机构对于商人进行各种剥削,究其原因在于古代的“重农抑商”大环境之下,其他群体都觉得商人是无奸不商,所以自然会对商人进行各种限制和剥夺的。

可以看看陈振《宋史》,邓之诚《辽宋金夏元史》这两本书


路人小丁


《南宋全史:社会经济与对外贸易》,《南宋临安工商业》,《南宋大航海时代》都可以


你好i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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