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探討一個二手房交易的真實案例

前兩天看到一個二手房交易中的實例,咋聽起來比較複雜,仔細捋一下,其實也不復雜。

先交代下前提條件,A君、B君、C君為同袍兄弟,非廣州市戶籍,D為C君的妻子,也是非廣州市戶籍。A和B在廣州有一套共同持有的住宅(住宅甲)雙方各佔一半產權。D名下擁有另一套廣州住宅(住宅乙),兩套住宅都已經證過兩年,且都有按揭貸款未還完,現在A君因為小孩讀書原因需要將住宅乙轉到自己名下,方便小孩就讀住宅乙學區的學校,請問在正常交易的前提下,需要怎樣的操作才可以滿足A君的需求,歡迎大家都來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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