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完離婚證第一件事情你會做什麼?

心鈴修心


2004.12/8.在父親去世後的第21天裡,距離結婚四週年紀念日還有11天的日子裡我們離婚了。我提出來的,一大早就去了民政局,他卻說沒帶戶口本他回家取,我去公安局補辦身份證,他戶口名字和身份證不一致要更改,就這樣辦完手續已經過午了,臉上帶著被他前一夜打的青紫傷痕去單位上班,下班回到家他嗓子已經說不出話來,即便他知錯後悔也已經晚了,簡單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東西,第二天早上把戒指和家裡鑰匙交到他手上,帶著滿兜僅有的3元人民幣,離開了32號樓211那個家,我自由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