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遷徙物種保護公約新增10個物種

2月22日,《野生動物遷徙物種保護公約》第十三次締約方大會(CMS COP13)在印度甘地納加爾落幕。大會通過了有助於保護全球野生動物遷徙物種的決議。亞洲象、美洲虎(又叫美洲豹)和印度大鴇等10種野生動物成為《野生動物遷徙物種保護公約》保護的新成員。

《野生動物遷徙物種保護公約》1979年訂立於德國波恩,1985年開始生效。該公約將“遷徙物種”定義為“定期性或可預見性地穿越一國或多國邊境的物種”。然而,在實際執行中,雖然實際上從不遷徙、分佈於多個國家邊境地區的物種也被認為是“遷徙物種”,例如這次被列入的亞洲象。該公約將物種分為附錄一和附錄二兩個級別進行保護,得到2/3以上締約方投票支持的物種會被列入附錄。

《野生動物遷徙物種保護公約》執行秘書艾米表示:“第十三次締約方大會的召開,讓《野生動物遷徙物種保護公約》在保護全球自然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了更廣泛認可。”

130個締約方在大會上簽署的《甘地納加爾宣言》指出,維護和恢復生態連通性是野生動物遷徙物種保護的重中之重,特別要加強遷徙物種及其棲息地的保護和管理。

《宣言》呼籲,將遷徙物種和“生態連通性”概念納入將於今年10月召開的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上審議的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並將其列為優先事項。

根據首次提交的關於遷徙物種狀況的報告,大會強調,目前已經納入《野生動物遷徙物種保護公約》的大多數遷徙物種的數量正在下降,因此同意進行更全面的複查,以瞭解個別物種的狀況及其面臨威脅的程度。

初步完成的現狀報告敲響了警鐘,各締約方認識到,必須進行更徹底的調查評估。這次締約方大會已經明確授權編寫一份關於遷徙物種狀況的旗艦報告,以使人們更好地瞭解當地野生動物遷徙物種的生存狀況,並能夠更明確地知道應該將工作重點放在哪裡。

大會還提出了一些跨部門的政策建議,例如將生物多樣性和遷徙物種保護納入國家能源和氣候政策,並促進野生動物的生存繁衍。

(信息來源:https://europeanst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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