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多年,不認識的人突然拿來借條要我還錢,字體是真的,但不知真實與否,該怎麼辦?

大洋翡翠手鐲


印象很深刻,大學時候民法老師講了個他經歷的事,說有次去外地看到有個橫幅上赫然寫著“父債子償,天經地義”。他覺得非常不可思議,他所到之處也並非是三線以下的小縣城,怎麼能這麼明目張膽地缺乏法律常識?

合同關係具有相對性,沒有法定或者約定事由,一方不應以合同之債主張第三方償還。也就是說沒有約定由第三方償還、且第三方同意,或者發生了繼承這樣法定由繼承人自遺產中還款的情況,債權人不可以向第三方主張。

如果你父親遺產有的多,你可以在你繼承份額內按比例償還,如果沒有,你可以拒絕。


逗笨逗


律師建議:字跡既然是真的,那麼借條就是真實的,但是是否要還錢還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我們先從法律關係來分析

第一,既然是去世多年,這張借條的時效是否已經過了呢?假如已經超過3年以上,已經不受法律保護了,你完全有權利拒絕還錢。

第二,退一萬說,就算這個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不存在時效問題,那還款時間也必須得從向借款人主張之日起算,而你父親已經去世了,對方也沒法主張了,如果對方以你是繼承人為由提起訴訟,對方是負有舉證責任的,難度也極高,所以也可以忽略不計。你還是可以拒絕還錢。

我們再從情理來分析

第一種情形——父親都去世多年了,為什麼這個不認識的人會拿著借條來要求還錢呢?假如對方非常在意這筆錢,肯定早就來要錢了。從這個角度來分析對方應該沒那麼在意,那麼不在意的原因是什麼呢?有一種可能那就是金額非常小,所以沒放在心上,這次來要錢可能是順道路過,也才知道你父親去世的事實。從這個角度而言,你是可以給錢的,從情理而言,一筆這麼小的金額對方沒有必要遠道而來騙你。

第二種情形——對方和你們就在同一個城市或者借款的金額非常大,那就不合乎情理了,因為同一個城市的情況下在你父親在世的時候是完全有機會要錢的,假如你父親是意外去世的,他也應該在得知死訊之後來要錢。你應該拒絕給錢。

而金額非常大的情況下拖了這麼多年才來要錢也不合乎情理,很有可能是錢早就還了,但是借條沒有及時取回,或者當時對方撒謊借條已經丟失,有可能給你父親打了收條或者說明之類的字據。然後覺得過了這麼多年證據應該不在了,才來找你要錢,總之,既然法律不支持,情理也不支持,你也應當拒絕給錢。


陳豪俊律師


既然鑑定是真的,先別說你還不還錢,單說你們困難時人家幫你們,就這份情義你們還要討論嗎?你怎麼還?你用什麼還?別眯下人家的錢,傷了人家心!一直沒管你們催債,一是本不想要了如今有了難處。二是,數目應該不小。這些年你父親不還錢就已經對不起人家了,你還狡辯啥還不還的!趕緊把錢給人家,還要多給人家作為感謝,再請人家吃頓答謝的飯!欠錢不還,你父親在陰間會受大罪的!


勝順廣福智


一般來說,是否真實,可以通過筆跡鑑定進行確認。但是這個舉證責任在於你們,並且筆跡

鑑定費用可是不便宜。

繼承人是否需要承擔還款責任。根據《繼承法》規定,繼承人只有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才需要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否則是不需要承擔債務。所以,這個你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去確定。

另外,這個可能會涉及一個訴訟時效問題。若借條有約定還款時間,則從約定的還款時間計算三年訴訟時效,對於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在法律上可以償還。

不過,個人建議實事求是,若是父親債務,經濟允許,不管法律定性,還是建議償還,這是誠實信用的基本要求。


葉律師


父債子還,天經地義!首先應瞭解債務的真實性,不能單憑藉條上的字跡。向母親詢問情況,對父親的遺言進行回憶,還可以求證於親朋鄰居,如果債務屬實,因為父親已不在的特殊原因,答應還其本金,利息商量免去,有錢當時就給,無錢換籤借據。如果債務的真實性得不到求證,來者可能會是個騙子,就對他的要求採取不理,讓他問老天爺要錢去。吾人立於天地間,堂堂正正,講理講義氣,做人是厚道的!眼裡也不會揉沙子的!


俞遠通


按常理“人死了,賬就爛了”。說個我自己的事吧:我有一個舅哥從前是我們這一個鄉里的糧庫主任,風光的時候車接車送,這請那叫的。那時候我一個小工人,人家根本就沒看上眼。後來單位經濟出事了,我那個舅哥負領導責任,下崗回家了,從此他的日子是山河直下。艱難的時候管我借了5千塊錢。5年前人沒了,後來我那個舅嫂也沒了。人活著的時候我和我老婆就說這個錢不要了,人死的時候我們誰都沒提這事。他兒子領了社保退費、和喪葬費10多萬。他也知道欠我錢,可他連一句還錢的話都沒敢說。我想說的是錢我根本就沒打算要,但當孩子的最少有一句“我爸欠的錢,我給還上”。從此我舅哥的孩子我從不搭理。


東城眼睛


別撤那麼多法律和理由。

做人的基本良知。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既然是自己父親欠下了,死都要認。

香港迴歸、澳門迴歸為什麼那麼久?經手的人早死光了,我們是不是完全可以賴賬呢?

別聽瞎幾把律師說的。

做人在於問心無愧、俯仰天地。


張培英


這錢可以不用去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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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松哥一家之言


您的問題是:

父親去世多年,不認識的人突然拿來借條要我還錢,字體是真的,但不知真實與否,該怎麼辦?

您面臨的是還錢還是不還的問題?

解決這個問題的前提是:

鑑定那個借條的真偽;

確定借條所記載的借款事實是否存在。

這麼說,您有三個層次的不同問題需要解決。

首先是借條的真偽。

您說字體是真的,那麼內容是真的嗎?有沒有可能偽造、變造、仿造?

如果您把這些疑問都排除了,那就基本上可以認定借條是真實的。

其次是借款事實是否存在。

您父親是不是向借條持有人或是他的關係人借過款?

借款的日期,金額,支付方式,用途?

儘量讓來人說清楚,借已查明借款事實的真實與否。

第三是還款與否?

即使借條是真的,借款事實也是真的,還與不還也並不必然確定。

因為,還涉及到時效問題,借款是否已經歸還的問題,您父親有無遺產及遺產是否處理、您所得遺產是否夠償還等問題。

您可以從借款的時間、用途、數額,結合你們家的經濟狀況,您父親的生活習慣及為人風格這些要素來分析判斷該借款的真實性及歸還與否。

畢竟,您父親已去世,“死無對證”;

您父親去世多年,債權人為何多年才出現?

您不認識來人(當然,兒子也可能並不認識父親的所有交往者,特別是有經營活動的時候,或父子並不在同一城市或同一縣鎮共同生活的時候)。

上述事實都澄清以後,還款還是不還款,就完全由您來決定。

因為這筆借款即使一切都是真實的,也極可能已經過了訴訟時效。

您不是債務人,還款,也只是為了維持父親的形象和聲譽,替父親盡一點道德義務。


陳群律師


既然是拿著你父親寫的欠條來的,肯定是欠了人家的。你父親去世多年後,一個毫不認識的人,拿著你父親親筆寫的欠條來要錢,不用說,當年你父親可能由於一個不能言說的事,欠人家的,不是錢,就是能用錢解決的事。

正常情況下,家中需要借錢或貸款,你母親應該知道,平時也應該有所提及,既然你們都不知道,肯定有些隱私在裡面的。有兩種情況:你父親真的是借了人家的錢,這應該是鐵哥們一類的,但是你們都不認識,有點奇怪。如家這樣,立即還錢。既然字跡是真的,應該假不了,你父親借人家的錢這麼多年,人家沒來要,直到現在才來討要,應該是數目較大,再就是現在人家遇到了難處,應該還給人家。

如有疑問,可以看一下借款時間,當時你傢什麼情況是否需要錢你應該有個數,只要債主說的合情合理,肯定差不了。

再者,沒有人會多年以後去騙一個去世多年的人的錢的。

再一個,我就不再說了自己的領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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