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徵收的過程中,這10個要點是需要嚴格遵守的,都應當謹記

無論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還是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徵收,都有著嚴格的法定程序與法律規則。在房屋徵收的過程中,這些要點是需要嚴格遵守的,無論是拆遷方還是被拆遷人,都應當謹記。

一、房屋徵收的主體必須合法

590號令第4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由其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其他政府有關部門配合完成這些工作。

第5條進一步規定,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可以受委託承擔其中的具體工作,但不承擔其中的責任。

也就是說,能擔責的通常是兩類主體:房屋徵收部門(住建局、徵收管理辦公室等)和市縣級政府。

在房屋徵收的過程中,這10個要點是需要嚴格遵守的,都應當謹記

二、確定房屋徵收範圍

590號令第16條規定,確定徵收範圍後,叫停實施新建、擴建、改建和改變房屋用途、遷戶分戶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被拆遷人此時要著重瞭解自己房屋的所在位置,弄清是否在房屋徵收範圍之內。

三、徵收的“決定前程序”必須符合規定

這些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四規劃一計劃”;“擬定徵收補償方案並徵求公眾意見”等

四、徵收調查登記重點看面積和用途。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徵收人應當予以配合。

被拆遷人在調查登記時,應當重點看面積和用途,這直接關係到你的補償數額。

在房屋徵收的過程中,這10個要點是需要嚴格遵守的,都應當謹記

五、獎勵金慎重拿

獎勵金是個好東西,但前提是補償安置公平、合理。離開了這一前提,獎勵金就成了無本之木,完全喪失了其對被徵收人的獎勵意義。

六、集中精力關注評估環節

被拆遷人要積極參與評估機構的選擇,當評估人員上門評估時確保在場,對評估結果不滿,要積極行使救濟權利。

七、選擇恰當的補償安置方式

590號令第21條賦予了被徵收人自主選擇補償安置方式的權利,可以選擇要房,可以選擇拿錢。二者各有各的優勢,也各有各的弊端和風險,這需要被徵收人依據自身情況謹慎選擇。

在房屋徵收的過程中,這10個要點是需要嚴格遵守的,都應當謹記

八、補償協議審慎簽訂

補償協議是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行政協議,同時兼具民事合同的很多特性,故一旦把自己的名字簽上去了,想反悔是極為困難的,所以被徵收人在簽約時一定要慎重。

九、複議和訴訟是重要救濟途徑

如果被徵收人不同意簽約,而徵收方作出了徵收補償決定,那麼就意味著維權進入了劍拔弩張的關鍵階段,被拆遷人應當在6個月進行行政訴訟。

十、“違建不補”需時時謹記

從項目啟動的那一天起,被徵收人就要清楚“違建不補”這一規定,保管好一切能夠證明自己房屋合法的手續、證件。同時也須瞭解到,一些特殊情況造成的房屋無證,比如由於歷史原因或管理制度原因,徵收方試圖“以拆違促拆遷”,這是不合法的,被拆遷人要通過法律手段來維權。

在房屋徵收的過程中,這10個要點是需要嚴格遵守的,都應當謹記

最後,希望每一個遭遇不公的被徵拆人最後都能爭取到合理的補償,更希望每一個普通被徵拆人人都能在一個真正和諧的、合理的徵拆環境中迎來並接受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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