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記者從自治區商務廳瞭解到,近日,自治區商務廳印發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促進零售和餐飲業平穩運行十條措施,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密切關係居民生活的零售和餐飲企業儘快恢復正常經營,為群眾生產生活提供便利和保障,促進商貿服務業平穩運行。一、實行“一企一策”精準扶持
1.落實限額以上企業復工情況統計日報制度,對因受疫情影響全面復工面臨困難的限額以上零售、餐飲企業,領導幹部要掛點聯繫,實行“一企一策”精準扶持,協助企業解決復工遇到的用工、防控物資保障、原材料供應、市場開拓等實際困難,推動企業儘快恢復正常經營。
二、加大對零售、餐飲企業防疫物資保障
2.將零售、餐飲企業防疫物資需求列入自治區統籌調配,分批下撥。各設區市要優先給予限額以上零售、餐飲企業安排一次性口罩、體溫測量儀、消毒用品等必備防護物資。
3.對全區限額以上零售、餐飲企業2020年2月至3月購買一次性口罩的費用,給予相應的補助。
三、加大對零售、餐飲企業融資支持
4.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零售、餐飲企業融資支持,對已獲得金融機構融資商貿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可予以延期或續貸,並適當降低貸款利率。
5.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零售、餐飲企業,2020年1月1日—6月30日新增貸款給予每戶不超過200萬元貸款半年財政貼息。
四、支持零售、餐飲企業創新經營服務模式
6.鼓勵超市、餐飲企業開展線上下單、線下“無接觸”配送。對採取線上下單、線下“無接觸”配送方式開展經營的限額以上超市、餐飲企業,2020年2月至3月支付給第三方平臺的配送費給予相應的補助,對超市、餐飲企業每戶給予相應的補助。
7.開展“安心團餐+定點供應”,組織團餐供需對接,在嚴格執行防控防疫工作前提下,支持餐飲企業向復工企業提供用餐供配服務,減輕企業壓力。
8.鼓勵餐飲企業和零售企業開展“共享員工”行動,推動餐飲企業員工利用歇業賦閒時間,就近到大中型超市門店兼職,解決商超企業用工緊張問題。
五、支持商圈步行街有序恢復正常經營
9.指導城市商業綜合體、步行街管理機構在落實“十嚴格”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統籌協調各類商戶有序復工營業;超前謀劃、合理安排,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後,組織形式多樣促消費活動,充分釋放被疫情抑制的消費潛力,促進消費快速回補。
六、積極發展社區便利店
10.引導商貿流通企業和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為社區便利店提供集採集配、供應鏈融資、先供貨後付款等服務,支持社區便利店通過網絡營銷拓展“社區團購+集中配送”、快遞代收、便民信息共享等業務,滿足“足不出社區”居民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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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限額以上企業?
我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對納入定期統計報表範圍的批發企業、零售企業以及住宿餐飲企業的銷售(營業)額及從業人員標準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具體為:
(1)批發業(包括外貿企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2000萬元以上(包括2000萬元,下同);
(2)零售業:年商品銷售總額在500萬元以上;
(3)住宿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
(4)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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