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錢怎樣“安全、合理”轉給股東?有4種方案供你選擇


公司的錢怎樣“安全、合理”轉給股東?有4種方案供你選擇

大家都知道:按照個稅規定,個人股東獲得企業分配的股息、紅利時,依法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把錢合法合理地轉給股東,有很多種方式。有些是稅前的,有些是稅後的。每種方式下可以有不同的規劃,也有需要注意的點。

公司的錢怎樣“安全、合理”轉給股東?有4種方案供你選擇

下面介紹4種常用的方案:

一、稅前費用支取

對於公司來說,有些費用是可以稅前列支的。但是需要滿足條件是與公司的生產經營相關,並且合法合理。

具體到股東,可以有以下一些事項:

股東的工資:

股東也可以是公司的職員。那麼領一份工資也理所當然。通過工資和年終獎的發放,將股東的個人所得稅降至10%左右。因為有個人的免徵額和專項附加扣除,那麼可以相應的抵免一部分個稅。

領取備用金:

如果根據公司制度,股東可以有備用金,那麼這就是合理的。但是注意,備用金的金額要符合公司規定,後期衝抵的發票必須是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相關。不能用家人不相關的開銷來衝抵。

直接報銷:

股東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在實際消費之後,都可以根據公司制度來報銷。但是如果不符合規定的個人開支,也不要拿來報,因為公司稅前不能扣。

資產使用費:

比如股東有借款給企業,那麼就應該按照規定簽訂合同,由公司向股東支付利息;或者公司使用了股東的其他資產,採用的是租賃的方式,那麼也應向股東支付租金。這種情況下,需要交個人所得稅,且稅率是20%,相對來說還是比較高的。

公司的錢怎樣“安全、合理”轉給股東?有4種方案供你選擇

二、利用個人獨資企業等方式籌劃

可以在有核定徵收的地方註冊一家個人獨資企業,核定應稅所得率為10%

案例分析:假如某張總取得分紅400萬,將工資收入所得,轉換為經營所得

開票400萬,在完全沒有進項發票的條件下,需要繳納多少稅金?

增值稅:400/1.03*3%=11.6萬

附加稅11.6萬*0.6%=0.69萬

個稅:40萬*30%-4.05萬=7.95萬

開票400萬,總稅負為:11.6+0.69+7.95=20.24萬

綜合稅負5%左右,節稅高達80%以上

公司的錢怎樣“安全、合理”轉給股東?有4種方案供你選擇

企業怎樣才能享受稅收優惠或者核定徵收政策?

目前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企業註冊到有稅收政策的稅收優惠區【call:156--8317-4870】,不僅最節稅而且合理合法。

園區對註冊企業的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獎勵;

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給予扶持獎勵

財政扶持按月返還,當月納稅,次月扶持獎勵;

個人獨資企業(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徵收,核定後綜合稅負4%以內;

小規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綜合稅負4%以內

公司的錢怎樣“安全、合理”轉給股東?有4種方案供你選擇

三、稅後利潤分配

稅後利潤分配就是分紅。但分紅有不同的分法。

股東直接持股:

如果直接分紅給個人,那麼稅率20%。如果只是想取出生活費,那就不建議用分紅了,用工資薪金更好。

有限合夥企業持股:

這個情況下不會涉及交企業所得稅,很多時候被用以作為持股平臺。倘若此平臺設立在稅收優惠的地區,那麼可以將綜合稅率降得比較低。這樣的平臺可以做多層嵌套設計,用以引進優秀的核心骨幹人員。

有限公司持股:

這種情況下,很多時候不是為了實際分得資金,而是為了做進一步的投資。如果本身股東取出錢來就是為了投資的,那就不要用個人來分紅,用公司的形式,可以免於重複徵稅。


公司的錢怎樣“安全、合理”轉給股東?有4種方案供你選擇

四、資產佔用

最常用的就是借款。但是借的還是要還的。並且還有幾個問題。一是佔用時間長了,就要視同分紅交稅;二是如果為了避免交稅,那麼年底前要還款,可能會讓股東出現資金週轉困難;並且要完全按照合規的流程走,避免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

另一種資產佔用可能是進行的賬外操作,這種方式不合規,在此不做闡述了。

公司的錢怎樣“安全、合理”轉給股東?有4種方案供你選擇

綜上,股東需要從公司獲得的資金可能會涉及到多個用途,那麼需要合理地規劃好各個途徑,在降低綜合稅負的同時,一定要保證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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