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孫楊面臨8年禁賽”是非對錯,應驗庭審即戰場!

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庭宣佈孫楊被判禁賽8年,暫且不說這個判罰事實公平與否,孫楊尚有15天內上訴的權利,仍然是有機會。在我詳細瞭解孫楊在國際仲裁庭庭審的來龍去脈後,發現孫楊案件存在幾個問題,首先是委託瑞士律師不夠專業或者不夠負責人,其應當擔負的準確翻譯並轉述孫楊及其其他代理人的庭審意見時不完善、不準確甚至需要靠翻譯機構(非專業人士)的翻譯,使得孫楊的意見不能夠準確的表達給仲裁庭。其次,在這次庭審中,孫楊一方提供了大量的證人證言,而證人證言在使用過程中反而在對方律師的發問下,證明對方執法的合理性,且該部分證人均與孫楊存在利害關係,所證明的內容不夠客觀,在前後的證明中也存在一些自相矛盾的地方,使得孫楊給仲裁庭留下了非常不好的一面。最後,無論是什麼程序的庭審,均不是一程不變的,要在程序的進行中隨時變化的自己的策略,在案件的發展明顯對自己不利的情況下,一定要選擇途徑進行補救,使結果對自己的不利降到最低。

透過孫楊被判禁賽8年這件事,也體現出當事人選擇律師的重要性,孫楊母親楊明在微博和朋友圈怒髮長文也充分體現了大部分當事人的心聲。

閒談“孫楊面臨8年禁賽”是非對錯,應驗庭審即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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