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常山縣原副縣長等領導嫖娼被抓 被派出所司機敲詐78萬元

浙江常山縣原副縣長等領導嫖娼被抓  被派出所司機敲詐78萬元

日前,一份出自浙江開化縣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引起廣泛關注。時任浙江省常山縣環保局局長顧某、時任常山縣副縣長甘某、時任常山縣人大副主任熊某在杭州某酒店嫖娼被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武林派出所抓獲並處500元罰款。此後這三位領導遭武林派出所駕駛員俞歐等人數次敲詐,其中駕駛員共敲詐勒索78萬元。駕駛員當時曾幫幾人隱藏真實身份,並得到了從輕處罰。目前,該案所涉及的三名領導均因受賄被判刑。

駕駛員曾幫幾人隱瞞真實身份

北京青年報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到《俞歐、汪麗俊、黃慧忠等敲詐勒索罪一審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開化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4月27日,被害人王某(浙江鴻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衢州三達交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顧某(時任常山縣環保局局長)、甘某(時任常山縣副縣長)、熊某(時任常山縣人大副主任)在杭州某酒店嫖娼被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武林派出所抓獲並處500元罰款。

2011年4月28日,被告人俞歐作為武林派出所駕駛員得知此事並在此過程中結識顧某。同年11月左右,俞歐因賭債需歸還鉅額欠款和高利息,遂產生通過揭發舉報上述領導幹部嫖娼事宜對顧某等人進行敲詐的意圖,並在此意圖支配下打電話給顧某要求其支付50萬元,隨後顧某與甘某、熊某、王某商量,為避免被告人俞歐曝光此事,決定由王某出面與被告人俞歐談判,後雙方談好支付被告人俞歐30萬元。

2012年9月24日、2012年11月9日王某又向俞歐賬戶轉賬10萬元和2萬元,之後在2013年2月9日王某又支付俞歐2萬元現金。2013年9月1日、9月9日、12月23日及2014年1月29日、5月14日王某又支付俞歐共計34萬元。上述款項共計78萬元,已被俞歐用於個人還債及揮霍。

被害人熊某陳述,2011年4月27日下午,其和王某一起由王某開車到杭州,找顧某、甘某二個人玩,晚上四個人每人叫了一個小姐併發生了性關係,之後就被杭州市下城區武林派出所當場抓獲。在接受處理的過程中,當時派出所的一個協警小俞幫忙,把其幾人真實身份隱瞞了,並得到了從輕處理罰款500元。2012年春節左右,小俞也是以要把嫖娼的事情曝光,向組織報告讓其幾人身敗名裂為要挾,向其幾人敲詐。

虛構派出所大哥身份要求承建項目

此外,被告人汪麗俊、黃慧忠、丁建國等三人也對其實施了敲詐。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汪麗俊得知顧某、甘某、熊某等人杭州嫖娼被抓事宜,便與被告人黃慧忠進行合謀對顧某等人進行敲詐,被告人汪麗俊還讓被告人黃慧忠專門辦理一張金華地區的號碼用於作案,共計索取財物16萬元,被告人汪麗俊、黃慧忠各分到一半。

汪麗俊的供述,其在2013年聽人說縣政府大樓通下水道的時候發現領導辦公室廁所下面被避孕套堵了,其就翻到縣領導通訊錄看到其此前聽說過的副縣長顧某,於是打個電話想試試顧某是否有什麼事情“蒙”他一下。之後其打電話給顧某說“你在外面幹了好事”,顧某就壓低聲音說“都是幾年前的事情,是分局搞我們的”,之後顧某說有事留個電話就掛了電話,其把此事告訴了其舅舅黃慧忠。

2011年5月,被告人丁建國從其安徽老鄉張某(時為武林派出所保安)處得知常山縣顧某、甘某、熊某三位領導幹部嫖娼被抓事宜。同年下半年,丁建國專門辦理了一張杭州地區的號碼,並虛構“杭州武林派出所大哥”身份並以此為名向顧某等人索要錢財,否則就向紀委舉報此事。顧某等人為穩住被告人丁建國,經商議決定由王某提供工程項目給丁建國承建,截至2014年上半年,王某先後提供205國道擋牆等工程給丁建國承建並以高出市場價租用丁建國提供的挖機,丁建國從中獲取43萬元工程款項。2014年7月14日、2014年12月25日丁建國又兩次從王某等人處敲詐2.7萬元和6萬元,共計8.7萬元。

駕駛員被判十一年六個月

開化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俞歐、汪麗俊、黃慧忠、丁建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他人隱私,敲詐他人財物,其中被告人俞歐敲詐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汪麗俊、黃慧忠、丁建國敲詐數額巨大,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判決被告人俞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00元。被告人汪麗俊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0元。被告人黃慧忠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0元。被告人丁建國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22000元。

另外被告人汪麗俊違法所得80000元、被告人黃慧忠違法所得80000元、被告人丁建國違法所得87000元,予以追繳,由扣押機關返還給被害人,被告人俞歐違法所得78萬元,予以繼續追繳並返還給被害人。

3名領導均因受賄被判刑

北京青年報記者瞭解到,判決書當中所涉及到的開化縣三名公職人員分別是時任浙江省常山縣環保局局長顧建華、時任常山縣副縣長甘土木、時任常山縣人大副主任熊雨土。

北京青年報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目前,三人均已因受賄獲刑。法院判決書顯示,2018年12月4日,甘土木、熊雨土、顧建華三人被衢州市柯城區法院分別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5年、4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12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甘土木在擔任常山縣球川鎮黨委書記、副縣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1.55萬元、美元1000元等,夥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錢財102.7萬元,共計134.25萬元、美元1000元。

熊雨土被認定的受賄數額超過百萬。法院經審理查明,1998年至2016年期間,熊雨土在擔任常山縣計劃與經濟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常山縣發展計劃局黨委書記、局長,常山縣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常山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74.6412萬元;因嫖娼行為被他人藉機敲詐時,夥同他人共同收受王某1財物102.7萬元,上述共計收受收人民幣177.3412萬元。

顧建華被認定的受賄金額也超過百萬。法院查明,2007年至2016年期間,顧建華利用其擔任常山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常山縣城東新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常山縣城市發展投資公司董事長、常山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等職務便利,單獨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6.85萬元,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02.7萬元,併為王某、沈某等多人謀取利益。

在這三起案件中,甘土木、熊雨土、顧建華都被法院認定為共同受賄102.7萬元,這筆錢跟他們嫖娼後被敲詐一案有關。

判決書顯示,2011年4月27日晚,甘土木夥同顧建華、熊雨土、王某四人因嫖娼被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區分局處500元罰款(行政處罰均未通報單位)。之後陸續被俞某等人以舉報嫖娼為由敲詐。王某為與甘土木、顧建華、熊雨土三人搞好關係,以便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接方面繼續獲得關照,在甘土木、顧建華、熊雨土的共同商議及指示下,為他們三人多次支付被敲詐款共計102.7萬元。

(北青報記者 匡小穎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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