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用原子彈打敗日本,為何在越戰中就算戰敗也堅決不用原子彈?

---劉通曉---


實際上問題很簡單,主要有個原因。

一是美國在越戰中使用原子彈不具正義性。

德意日三個國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挑起者,是國際戰爭罪犯,是世界人民公敵,且罪惡累累。美國對其使用原子彈具有正義性。雖然造成平民大量傷亡,且形成核汙染,被一些人指責,但總體上看,還是能夠被大多數國家和民眾理解和接受的。

但是在越戰就不同了。美國軍事介入越南戰爭,是入侵干涉他國內政,是違反國際準則的,是絕對大數國家反對的,毫無正義可言。更是遭美國國內民眾的反對和抗議,在這樣情況下,不僅總統難以做決定,即使做出決定,也很難通過國內這一關。

二是核制衡,讓美國也不敢向越南扔原子彈。

事實上,越戰爆發至中後期,美國在越南打得越來越被動了,損失十分慘重。被打急了,不排除美國有扔原子彈的可能。

不過別忘了,北越背後有中國撐著呢。越南戰場有大量中國志願軍參戰。那時,中國也擁有了原子彈。如果美國使用原子彈,勢必傷及中國部隊,那憑毛主席的剛勁,必絕對敢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而且還屬正當防衛。

美國大兵怎敢與中越士兵玩命呢?尼克松怎敢拿總統寶座做賭注呢?世界人民不答應,美國人民也不會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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