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堅,“別人家的孩子”?

黃庭堅,“別人家的孩子”?


十九歲中鄉試,二十三歲中進士,為官做到知州,書法位列“宋四家”,寫詩開創江西詩派,作詞與秦觀並稱“秦黃”,黃庭堅可謂從小就是家長口中“別人家的孩子”。

黃庭堅像

事實上,這些“神一樣的成就”,得來並不容易,背後甚至有許多不為人知的痛苦與辛酸。

這個“別人家的孩子”,人生有著怎樣一番經歷?

黃庭堅,“別人家的孩子”?

其一,天資過人,屢受賞識。

據史料記載,黃庭堅年少時就聰明過人,五歲開始讀五經,七歲就能寫詩,不僅才華出眾,而且記憶力極強。據說有一次,黃庭堅的舅舅李常看到他書架擺得很亂,隨便抽出書來問他內容,竟然怎麼都問不倒他,當時驚歎不已。

十五歲以後,黃庭堅追隨李常在淮南一帶遊學,由於才氣出眾,很快受到李常同學孫覺的賞識,並最終順利成為了孫覺的女婿。後來,李常官至戶部尚書,孫覺官至吏部侍郎,兩人在做官、做人和做學問等領域,都對早年的黃庭堅產生了深遠影響,孫覺更是親自促成了黃庭堅與蘇軾的交往,造就了中國文學史上的一段佳話。

黃庭堅,“別人家的孩子”?

黃庭堅像

十九歲和二十二歲時,黃庭堅兩次以洪州第一名的成績通過鄉試,並於二十三歲時考中進士,擔任汝州葉縣尉,歷官國子監教授、校書郎、著作佐郎等,都是唐宋時代培養後備官員的“清要之職”。在北京(今河北大名)任職期間,還受時任北京留守、宰相文彥博的賞識,一度留任多年,最終官至至宣州、鄂州、太平知州,歷任多地,主政一方,在書法、詩詞等領域也多有建樹。

天分過人、身居要職又有貴人賞識,從這個角度來說,黃庭堅,是幸運的。

黃庭堅,“別人家的孩子”?

其二,生活坎坷,仕途多舛。

與過人的天資、煊赫的成就形成鮮明反差,黃庭堅的個人生活,顯得極為坎坷。

十四歲時,父親過世;二十五歲時,第一任妻子過世;二十六歲時,妹妹過世;三十六歲時,第二任妻子過世……黃庭堅的前半生,經歷了太多次親人離別。

王安石變法開始以後,由於反對新法,黃庭堅的仕途,遲遲不見起色。特別是“烏臺詩案”發生後,黃庭堅因為與蘇軾往來過密而受到牽連,被罰銅二十斤,而且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著作佐郎這一清要職位,外放吉州太和任知縣。

從二十三歲外放葉縣縣尉,到四十一歲奉調入京任校書郎,黃庭堅在地方縣一級工作崗位上,遷延了近二十年之久。

黃庭堅,“別人家的孩子”?

《黃庭堅詠水仙》,出自明代杜堇所繪《古賢詩意圖》

在開封度過了十年安穩生活之後,五十歲的黃庭堅,又因為新舊黨爭問題,再次面臨厄運,先是外放宣州、鄂州知州,還沒來得及具體做事,就被召回開封聽候處理,最終被貶涪州別駕、黔州安置,後來又改為戎州安置。

此後,除短暫收到過吏部調令外,黃庭堅再不曾受到朝廷重用,在西南、嶺南的深山裡,在奔赴貶所的顛沛中,度過了人生最後十年。

親人離別,仕途不順,才華得不到施展,從這個角度來說,黃庭堅,是不幸的。

黃庭堅,“別人家的孩子”?

其三,樂天知命,豁達重情。

與大多數古代文人不同,面臨人生的幸與不幸,黃庭堅都沒有太多的介意,反而表現出了超乎常人的坦然。

黃庭堅,“別人家的孩子”?

黃庭堅《惟清道人帖》

黃庭堅早年,家庭經濟情況便不容樂觀,特別是父親過世之後,家庭經濟狀況一度惡化,但即使是在這一段“至暗時刻”裡,年少的黃庭堅,還是表現出了難得的豁達,

所謂“往在江南最少年,萬事過眼如鳥翼”,什麼艱難困苦,全都不放在心上。甚至在第一次會試落榜後,周圍有人痛哭流涕,黃庭堅依舊飲酒自若,處之泰然。

這種豁達,伴隨他走過了親人的離別、仕途的挫折,一直延續終生。

黃庭堅,“別人家的孩子”?

黃庭堅像

在蘇氏兄弟連遭貶謫、滿朝官員避之不及的時候,黃庭堅依舊與兩人保持通信,噓寒問暖,頻頻致意。即使是在顛沛流離的晚年,生活相當慘淡,但每到一處貶所,他還悉心為當地年輕士子輔導詩文,被他輔導過士子,全都大有長進。

早年不幸,一生坎坷,卻始終保有一顆豁達的心,儘可能把善意傳遞給世人,才華與人品都值得稱讚,被蘇軾評價“瑰瑋之文,妙絕天下;孝友之行,追配古人”。

黃庭堅的一生,穿越千年的風塵,依舊熠熠生輝。



文字:賈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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