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欠薪 农民工切忌“私了”-农民工-维权频道-中工网

12月18日,农民工邓渝忠来电咨询称,去年9月,他跟随包工头严某到新疆某建筑工地务工。到了去年年底,严某让他先回老家过年,等他结完了帐,再把钱打给邓渝忠。当时,邓渝忠让严某打了一张25800元的欠条。“近一年来,我无数次地向严某催要工资都没拿到钱。”邓渝忠说。就在前几天,严某所包的活儿亏了几十万。他想与邓渝忠“私了”,少给一点工资,一次性给他2万元,了结此事。

针对邓渝忠的问题,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税清蓉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邓渝忠手持严某打的工资欠条,严某理应支付足额工资。严某以承包的工程经营亏损为由拖欠工资至今,邓先生可向劳动部门、工会等单位投诉。必要时也可手持欠条直接到法院起诉严某。本案中,严某要求“私了”,欠条上明明是25800元,他却只付2万元工资,这种做法是不诚信的包工头惯用的伎俩,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同时,税律师建议广大农民:遇到欠薪,首先可以与劳务公司或包工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要保留好欠条等证据,并要求劳务公司或包工头在欠条上签字或盖章;其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会等单位投诉,投诉举报时,最好有书面材料,并能提供在该单位打工和拖欠工资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出入证、临时工作证、考勤表、工资单、欠条等;再者,可手持工资欠条,直接到法院起诉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要求支付足额的被拖欠工资。 (向晓文)

值班律师:税清蓉

工作单位:四川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咨询电话:

1878010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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