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交警便民利民!全省首創實施商業車險“互碰自賠”

經常開車在外,難免會不小心發生刮刮碰碰的交通事故。如果是對方負全責那還好,但如果雙方都有責任,那確實比較麻煩,自己的車輛辦好了定損、維修、索賠還沒完,還要找對方配合向對方的保險公司再索賠一次,甚至還要了解對方車輛的定損情況,真是勞心勞力呀! 在東莞,今後車主們的這種麻煩不再有!

據介紹,為了方便客戶,簡化理賠手續,加快賠付速度,減少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的糾紛,提升客戶服務質量,東莞市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全體經營車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在原中國保監會關於交強險 “互碰自賠”相關規定的基礎上,將東莞市“互碰自賠”的處理範圍擴展至商業車險。符合一定條件的,車主可選擇“互碰自賠”的處理方式,只需在自己的車輛維修完成後向本方保險公司索賠即可,無需再向對方或對方的保險公司索賠,也無需跟進對方車輛的定損情況,甚至連交警都不用報,簡單便捷,賠款快速到賬,享受VIP式的服務體驗,那是怎樣一個“爽”!

東莞是全省首個實施商業車險“互碰自賠”的城市,這是東莞保險業在原有多項服務社會、服務民生工作舉措的基礎上,推出的又一項便民利民措施。

商業車險“互碰自賠”的適用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適用“互碰自賠”方式處理:

(1)兩車或三車事故,各方均有責任(同等責任或主次責任均可),各方均同時投保了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及不計免賠且均屬於東莞保單;

(2)事故僅涉及車輛損失,不涉及人員傷亡或車外財產損失,也不涉及車上財產或車上貨物損失;

(3)各事故方的車輛損失金額均不超過10000元。

對於不適用“互碰自賠”處理方式,或者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採用“互碰自賠”方式處理的事故,仍按照原有辦法進行賠付處理。

對於適用商業車險“互碰自賠”條件的,現場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將在徵得各方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組織各方當事人簽署《東莞市商業車險互碰自賠協議書》,以免日後產生糾紛。該協議書是由東莞市保險行業協會統一印製,東莞所有財產保險公司均認可的。即使只有對方保險公司的人員在場而本方保險公司不在場,當事人也完全無需顧慮,簽署該協議後,本方保險公司將予以認可並及時賠付。另外,各快處快賠服務點處理的也同樣認可。

同時,跟原有賠付辦法一樣,事故車輛將只記錄一次出險。因此,跟原有賠付辦法對比,商業車險“互碰自賠”除了讓車主更方便更省事之外,不會給車輛來年續保增加額外的保費,也不會對車主造成任何額外的損失,請符合條件的車主朋友們放心選擇。

據悉,因交強險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只有2000元,對於遍地豪車的東莞來說,原交強險“互碰自賠”相關規定的適用範圍較小,很多交通事故因其中一方損失超過2000元而未能採用交強險“互碰自賠”。而東莞推出該項措施,將大幅增加了“互碰自賠”的適用範圍,能切實為廣大車主提供便利。

文章來源:中國報道訊(黃楚芳 通訊員 戴小星 報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