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是一件大事,特別是對那些需要房子的人來說,買房子會花幾百萬、幾十萬,所以我們在買房時要謹慎,不要馬虎,使得整個家庭賺來的血汗錢都被浪費了。在買房時,不要急於向開發商交這“3筆”費用,快告訴親戚朋友。
1.契稅
房屋契稅是指在購買和出售房屋的過程中對承受人(購買房屋的人)徵收的一種稅。雖然契稅是買方支付房屋時必須支付的費用,但是是不用交給開發商的,契稅必須支付給稅務局。但是,一些開發商以契稅徵收為由,要求交契稅徵收契稅。一些買家認為是真的,於是急忙將契稅交給開發商,這將帶來很多麻煩。
2.房產證費用
事實上,這項費用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即業主不需要繳納的,然而,一些開發商使用想要儘早獲得房產證的買家的心理欺騙他們。事實上,業主只需要支付40元的測繪費就行了。
3.物業費
有些開發商會要求業主在買房時支付物業費,但實際上這個要求是不合理的。當開發商有這樣的請求時,你可以提出疑問且拒絕付款。根據《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用由建設單位全額承擔;自收到房屋之日起,物業服務費由買方承擔。這筆錢完全不用給開發商,不是他們應該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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