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英聯邦軍隊使用的破片殺傷手榴彈主要是“米爾斯”手榴彈(Mills Bomb),這種手榴彈的歷史可以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當時英軍設計並投產了No.5手榴彈,這是“米爾斯”手榴彈最早的型號,奠定了“米爾斯”手榴彈的基本結構,其保險握片固定擊針的結構對後世的手榴彈影響很大,後又出現了No.23手榴彈,到二戰時期,英聯邦軍隊使用的主要是No.36和No.36M手榴彈。從一戰開始,各種“米爾斯”手榴彈一直是英軍的制式武器,直到20世紀50年代才被仿美M26手榴彈的L2手榴彈取代,但一直到70年代仍有庫存,“米爾斯”手榴彈是英軍裝備時間最長的手榴彈。
“米爾斯”手榴彈的彈體為鑄鐵鑄造,為了防滑並製造出儘可能規則的破片,彈體外面鑄有一個個方格,這點和美國Mk.II手榴彈、蘇聯F-1手榴彈以及法國F-1手榴彈非常相似,是早期防禦手榴彈常見的造型。以典型的No.36手榴彈為例,其高度為95mm,最大直徑61mm,全重774g,裝藥量為69gTNT、硝酸鋇混合炸藥,使用混合炸藥而非純TNT是因為“米爾斯”手榴彈的鑄鐵外殼太脆,純TNT爆速太高,會把外殼炸得太碎,大量破片成了質量太小的無效破片,故使用TNT與硝酸鋇4:1的混合炸藥,適當降低爆速,避免將鑄鐵殼炸得太碎。
“米爾斯”手榴彈使用的引信裝在彈體中央,由保險握片、中心管、擊針、擊針簧、火帽、導火索和雷管組成,除保險握片外的所有零件都裝在彈體中央的中心管內,擊針尾部從彈體頂部露出,被保險握片卡住,保險握片又被一個保險銷閂在彈體凸耳上,構成手榴彈的平時狀態。
使用“米爾斯”手榴彈時,士兵需事先裝配好彈體和引信,握緊握片拔掉保險銷後投彈,手榴彈出手後保險握片會被彈飛,擊針尾部失去保險握片的支撐被擊針簧向下彈,擊發引信底部的火帽,火帽點燃後通過一段J形彎曲的導火索,經過4s延期點燃安裝在擊針管側面的雷管,手榴彈爆炸。
除了用於手榴彈的Mk7、Mk8引信,“米爾斯”手榴彈還有一種Mk.3引信,專用於槍榴彈射擊時使用,其結構與Mk.7、Mk.8引信一樣,只是導火索延時時間更長,有7秒。
仔細觀察“米爾斯”手榴彈的外觀可發現,在其彈體側面上方有一個開孔,用一個螺旋塞密封,這是該彈的裝藥孔。這麼設計的原因是“米爾斯”手榴彈的引信管是不對稱的,無法採用先在彈體內壓裝炸藥,再鑽出引信孔塞入引信的辦法裝配,只能反過來先裝上引信管,再從側孔中裝填炸藥的辦法,所以留下了這個裝藥孔。當然在工廠裝配的時候,彈體中間的引信管還沒有裝雷管和導火索,所以還是安全的。
“米爾斯”手榴彈的包裝方式為木製包裝箱,箱內分成三格,左右兩格各裝6個手榴彈彈體,中間一格裝一個圓形雷管盒,盒內插著12個帶導火索的引信,使用前士兵需旋開“米爾斯”手榴彈的底蓋,把雷管和導火索裝進手榴彈中心管,再旋上底蓋,此時手榴彈就裝配好了。
最後來說一說如何把“米爾斯”手榴彈當槍榴彈發射。最早的No.5“米爾斯”手榴彈無此功能,No.23“米爾斯”有了槍發功能,但採用的方式不大合理:是在No.23手榴彈彈體底部加裝一根長杆,李-恩菲爾德步槍槍口加裝一個環狀的發射具,發射時把長杆插入李-恩菲爾德步槍的槍管,彈體套在發射具的環內,拉掉保險銷,此時保險握片被髮射具環套住不會彈飛;用空包彈擊發後,火藥燃氣作用於彈體底部的長杆,把手榴彈拋射出去,離開發射具後手榴彈保險握片失去支撐彈飛,引信動作點燃延期導火索,待導火索燒盡時彈體已經落地,在地上爆炸。
由於這種用杆子插入槍口發射的辦法膛線磨損過於嚴重,後英國在No.36和No.36M“米爾斯”手榴彈上更改了槍榴彈發射方式,發射具改為套在李-恩菲爾德步槍槍口的一個杯狀發射具,手榴彈底部裝一個圓片狀閉氣底座承載空包彈火藥燃氣的壓力。發射前士兵先把裝好圓片底座的手榴彈裝進杯狀發射具,拉掉保險銷,用空包彈發射,手榴彈飛出發射筒後因為保險握片失去支撐彈飛,引信啟動,落地後延期時間到,手榴彈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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