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追討7.5萬元種子款遭反訴 無證經營致合同無效

最近,如皋法院審理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原告要求被告給付所欠貨款, 誰知被告不但理直氣壯的不給錢,還反過來要對方賠償,這究竟怎麼一回事?

原告是一家藥材專業合作社,被告向其購買了7500公斤半夏種子,在村裡租 賃了集體土地進行種植。

但在法庭上,被告不僅堅持不支付餘款,還反訴原告沒有生產經營種子的資 質,要求對方賠償損失20萬元。

法庭調查發現,原告作為藥材專業合作社,經營範圍是從事中藥材種植、收購,提 供相關技術指導、諮詢服務等,的確沒有生產經營種子的資質。

反訴失敗:種子已下地無法退還 法官最終支持原告主張

儘管買賣合同被認定無效,但法官認為,被告不給付餘款的行為沒有法理依 據。

法官指出,雙方簽訂購銷合同時,被告沒提出質量異議,還給付了大部分貨 款,而對於聲稱的損失也沒舉出有力證據,所以被告的辯解和反訴難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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