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病毒更可怕的是“網絡謠言”,利劍嚴懲!

  網絡時代飛速發展,從而也給我們的社會管理帶來新的挑戰。法制也需要跟隨時代的進步而進步,特別是出現新興的社會問題,不嚴刑控制,足以擾亂社會的。就比如網絡謠言,謠言四起,人心惶惶,特別是在疫情這段時期,演變的更加厲害。那麼針對網絡謠言,如何予以打擊?


比病毒更可怕的是“網絡謠言”,利劍嚴懲!


  一、網絡謠言,如何處罰?

  網絡謠言在一定程度上屬於擾亂社會秩序的情形,因此一般的處罰規定是在《治安管理處罰法》。那麼最常見的就是造謠的處以7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除此之外根據不同的謠言造成的後果,網絡謠言是可以入刑的。

  1、發佈關於分裂國家的、顛覆政權的,那麼可能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2、破壞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比如傳播某某股票必漲,可能涉嫌構成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非法經營罪;

  3、利用謠言誹謗他人的,比如捏造某明星與某人私會,造成嚴重的後果,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可能涉嫌誹謗罪;

  4、如果在網絡上編造、故意傳播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等謠言,可能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以上是筆者整理的刑法關於“網絡謠言”的相關的罪名。因此大家不要認為傳謠只是治安處罰就可以的,背後還有利劍,等待你的可能就是監獄。

   二、為何網絡謠言四起?

  網絡介質的傳播速度十分快,而現如今自媒體時代的發展,人人都可以廣播,未經證實的言論一經傳播就可能成為謠言。

  1、網絡謠言的監管困境。目前雖然說網絡都是實名制的,但是各種賬號實在是太多了,自媒體、媒體人甚至是bbs等,各類的介質很多,因此監管的壓力很大,所以難度就很大。

  2、造謠者和平臺的法律責任難界定。造謠者一經發布消息,經過多人的傳播,很難找到原始的出處。這個時候找平臺追責,但是平臺只有對其收到投訴或者行政命令的時候,才刪除或者屏蔽掉謠言。其監管的責任不明確,後果也沒有明確,因此對於平臺也無法追責。

  3、監管和自由究竟界限在哪?到底是屬於行政的監管還是言論自由?不好界定。

  網絡時代,人人都做好自己,不信謠不傳謠,才能夠讓謠言不被廣泛的傳播。謠言沒有了傳播力,那麼就是懟謠言最好的打擊。就像面對疫情,人人都待在家裡,攻破疫情。而面對網絡謠言,也不是哪一個人一個機構的努力就可以做的,需要全體國民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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