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掠奪婚姻(上)——隴南婚式漫談之五十七

掠奪婚,俗謂之“搶婚”。這種婚姻,“是古代氏族部落外婚所造成的用戰爭形式掠奪婦女的遺俗”(著名民俗學家烏丙安語)。

在我國古代《易經》爻辭中,就有“匪寇婚媾”的記載,正好是這種古老搶婚習俗的真實描繪。

現代搶婚和古代搶婚有著本質的區別,好些地方的搶婚,並不是真正的硬搶,還要動刀動槍的,而是作為一種習俗傳承,取禳解避兇求吉之意,幾乎全轉變為自願性質摹擬樣的搶掠而已。這在一些文學作品,尤其民間文學作品中也有具體的描述。

隴南曾有過的搶婚形式是多樣的。西漢水上游西和西部和禮縣接壤的龍王山一帶,過去由於西番和元人入居,對漢人欺辱嚴重,新婚夫婦為了擺脫“初夜權”的凌辱,曾進行過多次不屈不撓的抗爭,同時偷偷在半夜間進行過隱行的“掠妻”壯舉,也有夜間娶親的。後來,時過境遷,物換習移,發展成了象徵性搶婚的習俗。

搶婚之前女方家大多數是知曉的,搶婚時女方假裝呼救,搶奪者便撒錢,誘使追的人拾錢緩步,藉機逃走,完成大婚。

筆者還認為這種搶婚形式,恐怕還與擺脫包辦、買賣婚的遺俗束縛也有一定的連帶關係。

原創:掠奪婚姻(上)——隴南婚式漫談之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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