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擬劃定兩級工業區塊線 實施工業區塊線保護管理制度

近日,溫州市政府網站公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業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面向社會徵求意見。其中透露,我市擬劃定兩級工業區塊線,實施工業區塊線保護管理制度。區塊線一級線內規劃工業用地予以嚴格保護,不得建設商業住宅、大型商業服務業設施,不得調整為其他非工業用途;區塊線二級線內的現狀工業用地在一定時期內予以保留。同時還將創新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承諾畝均稅收”競價出讓制度,工業用地“供給-監管-退出”全生命週期管理機制。

  為進一步完善存量工業用地保護和利用機制,提升存量工業用地集約化利用水平,促進工業經濟持續高質量發展,我市將以“10年內工業用地總量只增不減”“3年內盤活工業用地3萬畝以上”“近3年全市每年新增工業用地(用海)供地1萬畝”為目標,進一步加強我市工業用地管理。

  為實現目標,《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一方面將統籌實施工業區塊線制度,確保與工業經濟增長相匹配的用地規模總量;另一方面將引導激勵存量工業用地內涵式挖潛、集約化利用,提升我市低效工業用地產出效益。

  摸清全市工業用地“家底”,強化工業用地總量管控

  我市計劃深入開展全市工業用地存量和潛力調查,摸清底數,科學確定全市工業用地總量目標。同時,通過統籌優化工業用地佈局,大力保障新增工業用地資源等措施,強化工業用地總量管控。

  計劃劃定兩級工業區塊線,實施工業區塊線保護管理

  全市計劃統籌制定工業區塊線,將製造業基礎好、集中連片、符合規劃的產業平臺、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劃入線內,實施分級保護、閉環管理,確保中長期內全市工業用地規模總量。區塊線一級線內規劃工業用地予以嚴格保護,原則上不得建設商業住宅、大型商業服務業設施,不得調整為其他非工業用途。區塊線二級線內的現狀工業用地在一定時期內予以保留,除因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等配套設施外,原則上不得作為其他非工業用途。

溫州擬劃定兩級工業區塊線 實施工業區塊線保護管理制度


  與此同時,實施工業用地佔補平衡制度。各縣(市、區)、產業集聚區在實施城市有機更新、企業搬遷時等需調整工業區塊線內工業用地規劃、改變用途,須嚴格執行“佔一補一”政策,實施市域範圍內佔補平衡。

  創新完善工業用地供給制度:彈性年期出讓制、“承諾畝均稅收”競價出讓制

  我市擬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制度。新增一般工業項目類出讓年限不超過20年,其出讓起始價可按照出讓年期與工業用地可出讓最高年期的比值作為年期修正係數修正確定。重大產業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經認定後,土地出讓年期最高不超過50年。鼓勵以先租後讓的方式供地。

  同時在新增工業用地出讓中,探索以承諾畝均稅收作為競價標的工業用地出讓競價制度。即在工業用地招拍掛前,在設定產業導向、合理地價、畝均稅收底線,參照土地招拍掛模式,以競報項目達產後的一定年限(5年)承諾畝均稅收最高的企業確定為中標單位。

  同步建立工業用地項目土地利用績效評估制度。由屬地政府組織,分別在達產階段、達產後每5年、出讓年期到期前1年等階段對工業用地項目進行績效評估。

  強化工業項目履約監管:建立工業用地“供給-監管-退出”全生命週期管理機制

  我市計劃探索建立工業用地“供給-監管-退出”全生命週期管理機制,開發建設工業項目生命週期數據庫和信息管理系統,對工業項目招商落地、竣工驗收、投產、達產驗收以及轉讓等全生命週期進行動態跟蹤管理。同時,還將通過統一新增工業項目投資合同及合同約定事項,統一納入政府涉公合同監管系統備案等手段,強化工業項目履約監管。並進一步嚴肅違約處置力度,例如達產驗收時產值不足項目投資合同約定的50%或稅收不足約定的30%的項目用地,將中止土地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按原出讓價格由屬地政府收購。

溫州擬劃定兩級工業區塊線 實施工業區塊線保護管理制度


  此外,《意見》(徵求意見稿)還提出,計劃通過允許適度整合建設或開發,加快低效工業用地整治,加強二級市場管理等方式多措並舉,盤活低效存量工業用地。

  市民若對該《意見》(徵求意見稿)有建議或意見,可於3月20日前反饋至溫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聯繫電話:0577-88968031,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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