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關於全面推行“穗康碼”加強社區和農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廣州市南沙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全面推行“穗康碼”加強社區和農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號)

  當前,我區疫情防控仍處在最吃勁的關鍵階段,為做好重點地區人員分批有序返回和推進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二級響應一級防控要求,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現就全面推行“穗康碼”加強社區和農村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各部門、單位和居民個人要按照要求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不可放鬆警惕、麻痺大意。居民群眾要運用“穗康”微信小程序進行健康和居住信息申報後生成個人“穗康碼”。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督促各類市場主體、社會組織履行主體責任,在各類經營場所、公共服務機構等入口位置張貼“穗康碼”醒目標識,確保通行人員出示“穗康碼”並測溫正常後方可進入。

  二、嚴格居住小區(村)管理。實施居住小區(村)進出人員體溫檢測、通行認證管理措施。在實施期間,通行人員(包括車輛駕乘人員)需要出示“穗康碼”,接受查驗並測溫正常後方可進入。老人、兒童以及其他無法使用智能終端設備獲取“穗康碼”的人員,可由共同居住的成年親屬或所在居(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安排人員代為線上申報生成“穗康碼”。實施進出人員通行認證管理的居住小區(村)要合理設置出入口和查驗點,對進入車輛和人員(包括車輛駕乘人員)實行逐車、逐人核查,確保全面實施進出人員通行認證管理,無須再對經過認證的通行人員進行信息登記。

  三、推廣“穗康碼”應用。積極使用“穗康碼”及相關技術手段拓寬、深化其在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中的應用,精準精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防止因返穗人員集中增多或復工復產引發新的疫情。各單位在進行“穗康碼”的推廣應用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嚴格規範個人信息登記採集和授權使用,避免個人信息洩露和不當使用。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日期另行通知。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以往有關文件的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要求執行。

  廣州市南沙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代章)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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