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纪委监委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

今年是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交账年”。方山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市纪委《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完胜监督执纪工作方案》精神,切实树立交总账意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预防和惩治腐败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决战完胜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助力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县纪委监委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闫建新为组长的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县纪委监委和脱贫办业务骨干成立两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要快查快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向群众“养老钱”移民款”动黑手的,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要紧紧围绕“五个紧盯”重点任务,对照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台账,检查“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和履职是否到位,自查自纠全面覆盖是否到位,整改落实是否到位,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是否到位等,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谈话提醒、约谈、通报、诫勉、问责等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县纪委监委完善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督导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紧盯乡镇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和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对2017年以来,中央、省、市、县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查、监督检查、督导调研发现问题,群众反映的“微腐败”问题以及脱贫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意见整改不够扎实,搞“会议整改”“文件整改”“数字整改”“选择性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扶贫领域案件查办情况以及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并对重点案件领办。同时,在专项行动中,对监督检查情况每周进行汇报和部署,实时跟进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整治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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