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熱點問題——在職職工人數在30 人(含)以下的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否需要辦理申請手續?

問:在職職工人數在30 人(含)以下的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否需要辦理申請手續?

答:根據《海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海南省殘疾人聯合會關於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政策的通知》(瓊財稅〔2020〕155號)的規定:二、自2020 年1 月1 日至2022 年12 月31 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 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徵收殘保金。符合享受暫免徵收殘保金優惠政策的企業,不需要到所在地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殘聯)進行審核、認定,由繳費人自行在稅務機關征管系統申報享受優惠政策,相關資料由繳費人留存備查,並對資料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繳費人通過虛假申報享受優惠政策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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