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省市應對疫情影響“乾貨”政策清單》解讀之稅費優惠篇

3月11日,市委辦、市政府辦正式下發《關於印發的通知》,對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國家、省、市陸續出臺的一系列應對疫情影響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政策措施進行了梳理。

即日起,《郴州日報》推出《國家省市應對疫情影響“乾貨”政策清單》解讀系列報道,就稅費優惠、金融貸款、財政支持、用工就業、要素保障、市場監管、審批服務、民生保障等8個方面的優惠政策進行詳細解讀。

讓企業盡享稅費優惠政策

——《國家省市應對疫情影響“乾貨”政策清單》解讀之稅費優惠篇

目前國家和省裡對稅費優惠有哪些政策支持?稅務部門落實優惠政策,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有哪些具體措施?3月17日上午,記者就以上問題採訪了國家稅務總局郴州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鋒。

疫情發生以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先後出臺了6個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共計16項優惠內容,涉及支持防護救治、支持物資供應、鼓勵公益捐贈、支持復工復產四個方面。

李鋒介紹,16項優惠內容中,涉及申報徵收的有3項,主要包括疫情期間,納稅人按規定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涉及退稅返還有2項,包括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已徵應予免徵的增值稅、消費稅稅款,可以予以退還或者分別抵減納稅人以後應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款等。

涉及稅收優惠政策有11項,其中與增值稅、消費稅有關的6項,與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有關的5項,主要包括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等,詳細政策規定,可查詢稅務官方網站。

“為確保徵納雙方健康安全,保障辦稅繳費服務,我們按照‘儘可能網上辦’的原則,在國家稅務總局第一批清單的基礎上,梳理出176項‘非接觸式’網上辦稅清單,併發布21條辦稅繳費熱點問題,引導納稅繳費人通過電子稅務局等網上渠道辦理業務,推廣無紙化退稅,對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結,有辦結時限的提速完成。同時,還推行發票免費郵寄服務、涉稅事項容缺式辦理、稅企微信群24小時在線答疑等內容,切實讓企業感受到辦稅的安全和便利。2月份,‘非接觸式’辦稅逾13萬筆。”李鋒說。

李鋒表示,除此之外,市稅務局嚴格執行省政府“30條”、市政府“10條”、湖南“稅十條”要求,出臺郴州稅務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十項措施,支持服務廣大企業復產復工。成立政策宣傳工作組、納稅服務工作組、數據分析工作組等,並組成納稅服務小分隊,針對性地開展個性化服務。同時,開展網格化宣傳輔導,要求稅管員實行網格化管理,包戶到人,將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到位,對未宣傳輔導到位的,將按規定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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