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檢察官為何也“湊熱鬧”?

生活中

你是否經歷過

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商家拒不認賬

吃到不符合標準的食品食物中毒商家拒不賠償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

口罩、護目鏡、消毒液等防護用品供應緊張

口罩詐騙、假冒偽劣產品等

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

那麼,就束手無策了嗎?

NO NO NO

打假不只是消費者協會的專屬標籤

檢察機關也擁有著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責任


未央檢察

最近就對兩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提前介入

下一步

將通過履行批捕起訴職能

依法打擊犯罪……

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

除了大家都比較熟悉的“打擊犯罪”

檢察官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

還有一些“打假”技能

檢察院的“打假”技能

公益訴訟


打假?檢察官為何也“湊熱鬧”?

針對相關行政機關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有違法行使職權或者怠於履行監管職能的,檢察官們會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進行現場核實,如果情況符合立案條件就立案,然後向相關行政部門發放檢察建議,要求限期整改。

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的根本目標是為了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如果在規定時間內,相關行政部門沒有履職或沒有完全履職,檢察機關將會運用法治手段,依法對其進行起訴,切實維護公共利益。

打假?檢察官為何也“湊熱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Law

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Law

第二十五條第四款: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打假?檢察官為何也“湊熱鬧”?

無論是線上線下消費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重中之重

如果消費者一不小心掉進商家的陷阱

一定不要自認倒黴、不了了之

法律是人民的武器

應該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對不法行為絕不能聽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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